一般来说,我国的
劳动法律
法规已经规定,哺乳期妈妈是三期员工,若非是触碰了所在企业的
劳动纪律底线,还有触碰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可以解除的情况以外,其他情形是一概不可以辞退的。 然而,批不批假就是用人企业的用工主动权的范围了,若非哺乳期妈妈的确是在客观条件下,真的不足以提供劳动服务的前提(比如生病了,受伤了等),否则,用人企业也是能不给你批假的。 如果哺乳期妈妈生病了,并且是直接请的
病假,那么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的,这么做是
违法辞退的行为,企业应当支付给哺乳期妈妈
经济赔偿金的。假若你们双方协商不成,还能去找
劳动部门出面,
申请劳动仲裁。 不过有一种情况,就是哺乳期妈妈所享受的
医疗期已经结束了,但还是无法正常工作,那么用人单位所提出的解除和你的
劳动关系就是合情合法的了,但即便这样,还是得向你支付一定的
经济补偿金,另一块就是医疗
补助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