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待遇审批程序流程: 1.申请人申报相关
医疗费用资料; 2.对
工伤职工发生的
医疗费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交财务科支付; 4.申请人对工伤医疗(康复)待遇支付金额、费用结算金额有异议,提出重核时,予以重核。确有调整的,及时通知财务科,并保留重核及修改记录。 辅助器具费用审核程序流程: 1.受理申请人安装、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 2.对辅助器具费用进行审核; 3.交财务科支付; 4.申请人对配置(更换)辅助器具费用核实金额有异议,提出重核时,予以重核。确有调整的,及时通知财务科,并保留重核及修改记录。
伤残待遇审核程序流程: 1.受理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 2.审核通过后,交财务科支付; 3.工伤职工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和生活
护理费核
定金额有异议,提出重核时,予以重核。确有调整的,通知财务科,并保留重核及修改记录。 工亡待遇审核程序流程: 1.受理工亡待遇申请; 2.按规定计算工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计算
供养亲属抚恤金数额;科室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审批; 3.转财务科支付; 4.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对工亡待遇核实金额有异议,提出重核时,予以重核。确有调整的,通知财务科,并保留重核及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