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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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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1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要约收购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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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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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的程序一般有哪些
要约收购的流程: 1、选择要约收购对象; 2、制作要约收购报告书,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3、公告收购要约; 4、依约购买股票并办理过户手续。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47浏览 2024-10-12
要约收购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1、中国证监会的审查 (1)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2)在收购人报送符合要求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期限内,中国证监会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2、要约有效期和竞争要约 (1)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规定期限,并不得超过规定期限;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2)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3)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书面报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予以公告。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规定期限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规定期限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规定期限,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比例追加履约保证金;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追加相应数量的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 (5)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规定期限发出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并应当根据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3、要约对象和条件 (1)收购人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 操纵、要约价格是否合理等情况。 (2)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4、禁止收购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股票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5、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义务 (1)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2)在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3)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6、预受要约 (1)预受是指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同意接受要约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不可撤回之前不构成承诺。 (2)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规定期限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3)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应当每日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 7、要约期满 (1)部分要约 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2)全面要约 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 (3)收购期限届满后规定期限内,收购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同时报抄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
371浏览
要约收购的程序一般是什么
要约收购的流程:1、选择要约收购对象;2、制作要约收购报告书,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3、公告收购要约;4、依约购买股票并办理过户手续。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40浏览 2024-10-15
要约收购的程序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约收购的程序有哪些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316浏览
要约收购的程序一般是什么样的
要约收购的流程:1、选择要约收购对象;2、制作要约收购报告书,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3、公告收购要约;4、依约购买股票并办理过户手续。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17浏览 2024-10-12
新三板要约收购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新三板要约收购程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新三板要约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399浏览
要约收购的程序一般有哪些样的
要约收购的流程: 1、选择要约收购对象; 2、制作要约收购报告书,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3、公告收购要约; 4、依约购买股票并办理过户手续。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3浏览 2024-09-26
收购公司的具体收购程序
收购公司的具体收购程序是:一、收购意向的确定。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五、签订收购协议。
15浏览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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