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区分出遗产。遗产只是死亡的人的
个人财产,不会包括在世人的财产。所以不是被
继承人(死者)的继承人,不能
继承其遗产。比如:
再婚后女方先死亡的,从其在婚后的
夫妻共同财产中先区分出女方的个人财产,加上她的其他个人财产,才属于她的遗产。如果没有
遗嘱的,就由在世的男方,及女方自己的子女(一般不包括男方再婚前生育的子女)、父母来继承。 可以参看《
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
著作权、
专利权中的
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