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申诉次数有何限制(1)在处理同一刑事案件时,申诉方仅有一次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诉的权利;(2)针对已经经过两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查并都予以驳回的刑事案件,若该案件的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如无新的充分理由作为支撑,则相关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此案;(3)对于那些经过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并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同样,该案件的申诉方若再次提出申诉,人民法院也将不予受理;(4)对于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再审裁判或复查结果被驳回的刑事案件,若申诉方仍然对此表示不满并继续提出申诉,那么人民法院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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