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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把路边的花池弄坏怎么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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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碰到花坛,是可以走保险的,这属于单车事故。
拍下现场照片,然后拨打保险公司出险电话,说明情况完成后去指定的地方定损,定损后再去修车。根据规定保险公司会根据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5%-95%。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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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撞到乱穿马路的行人怎么判责
[律师回复] 解析:
电动车逆向行驶与横向穿越道路的行人发生撞击,通常情况下该事故的责任应归咎于电动车驾驶员。
然而,当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横过马路并且并无闯红灯之证据时,行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应当由机动车驾驶员负全责。
若交通事故的损失乃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则机动车车主将无需对此类损害进行赔偿。
相反地,若行人偏离了人行横道线,但并无证据表明其存在闯红灯行为,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将承担主要责任,行人则需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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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定损坏他人声誉
[律师回复] 解析:
名誉权乃公民依照法定程序所取得的对于自身所累积之客观社会评价进行维护及排除他人侵犯此等权益的专有权限,乃是人格权的一种重要类型,自应得到法律的全方位保障。
关于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侵权行为人必须在客观事实上实施了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且这一事实已经被第三方知悉;
其次,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具备过错,这种过错既可能是故意的(即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他人的名誉带来损害,却仍一意孤行),也可能是过失的(即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他人的名誉带来损害,但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等原因未能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
再次,被侵害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个体,即某一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最后,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对受害者的名誉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损害,使其感受到一种不公平的社会压力或者心理负担,从而在精神层面遭受折磨。
同时,若未导致受害者的社会评价降低,便不能视为对名誉权的侵犯。
此外,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还需具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后果的产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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