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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多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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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六十多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未满75周岁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2、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1)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4、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1)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8、住院伙食补助费: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9、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财产损害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1、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3、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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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多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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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岁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多少
六十岁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丧葬费,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六个月总额进行计算,死亡赔偿金会根据手速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二十年进行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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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死亡证明写心跳呼吸骤停可以认工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因工死亡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开具,可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若劳动者不幸丧生于医疗卫生机构内,其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即可凭《死亡医学证明》作为其死亡依据;
其次,倘若公民在医院离世,但院方未能提供死亡证明,此时亲属或法定代理人便可向当地居委会或卫生站提出申请,请求上述机构为死者开具相应的死亡证明;
在此基础上,若遇非正常死亡事件,或卫生部门无法确认该死亡是否属实,则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向公安司法部门寻求帮助,由后者出具死亡证明;
最后,若死者已被火化,其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向殡葬部门索取火化证明,以作为其死亡依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交通事故死亡十六项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以及其他死亡支出必要费用和近亲属所需要的必须花费等,而在诉讼活动当中法院对于赔偿的认定都会根据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人均收入标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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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十二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对制造与贩卖假冒伪劣商品罪行的量刑标准,主要是以涉及的销售额作为依据进行判定:
首先,如果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或者在未实际销售之前,其货物价值已经达到或超过十五万元人民币,那么法院将依法判处被告人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若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则将被判处两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根据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罚金;
再者,如果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那么被告人将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罚金;
最后,如果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额高达二百万元人民币,那么被告人将会被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有可能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临邑县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若企业退休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公殉职,他们的家属将有资格享受到来自工伤保险基金的三项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首先,丧葬补助金通常为所在区域上一年全职工人月均工资的六个月。
其次,对于由因公殉职雇员生前给予主要生活来源且没有劳动力的亲友,将按照雇员本人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
这个比率的标准为:
配偶需每月享受40%的待遇,其他亲属则每人每月享有30%的份额,而对于独居老人或孤儿,其每月享有的抚恤金额度可在此基础上再增幅10%。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被认定的供养亲属所能领到的抚恤金总和应不超过该雇员生前工资。
至于供养亲属的具体范畴,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界定。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数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六十岁能判刑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六十岁能判刑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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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父母才五十多岁要求子女养老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年满六十岁者被视为老年群体,针对此类老年人中经济状况较为困窘的人群,他们的直系亲属(即子女)作为赡养义务承担者,有责任负担起包括医疗费用在内的必要开支;
而在老年人身心状况无法自理需要照顾之时,相关赡养生存者必须提供周到照护,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照料,亦应遵循老年人的意愿委派他人代理。
因此,子女向成年父母支付赡养费用通常需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父母年龄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60周岁);
其次,父母经济状况需处于相对贫困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
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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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双休却要周六上班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同时,用人单位有责任确保劳动者每周至少能享受一天的休息权,这是法定的强制义务。
倘若出于生产经营方面的需求,用人单位必须经过与工会及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之后方可决定是否适当延长工作时间,而在此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工作时间,则应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累计的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岁算童工么?
很多人在小的年纪里面就因为家庭的原因很早就出来外面工作了,有些人的年纪还是在未满十六周岁的情况下就已经在外面工作了,还有的就是已经满十六周岁,但是还未成年的情况下,这是或我们需要知道如果是员工在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岁算童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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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78岁犯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盗窃罪的判刑准则视情況而定,详述如下所示:
倘若涉案者触发盗窃罪,且盗窃金额较高,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帯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径,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若盗窃金额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然而,若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盗取他人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帯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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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流水几十万获利两万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帮信”案件的立案标准金额有如下规定:
1.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这意味着行为人协助违法者进行违法活动时,其支付结算金额已经超过了20万元人民币;
2.行为人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向违法者提供的资金总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3.行为人通过协助他人违法活动,从中获取的违法所得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还有以下四种情形需要立案并予以处罚:
(1)行为人协助的对象数量超过三人的,即行为人协助了三名及以上的网络信息犯罪分子;
(2)行为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3)行为人协助的网络信息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4)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立案处理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
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
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
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
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
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
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
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超过70岁打架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七十余岁老年人施暴行为的相关法律处置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者的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若施暴者被判定对受害者实施暴力行为未达至犯罪程度,应对其进行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以及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若施暴者的行为情节较为轻微,则应给予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3.若施暴者的行为情节严重,则应给予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当施暴者年满七十周岁时,即使存在诸如殴打他人等违法行为,也可对其实施行政拘留的处罚,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不予执行。
其次,对于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者的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若施暴者导致受害者轻伤,例如眼睑缺损、颅骨骨折、舌骨骨折等,应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若施暴者导致受害者重伤,例如拇指断离、颅内出血、偏瘫等,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若施暴者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受害者重伤,应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但是,当施暴者年满七十五周岁时,将不再适用死刑,除非其使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受害者死亡。
此外,对于故意犯罪的施暴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过失犯罪的施暴者,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六十岁后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六十岁后发生交通事一般没有误工费,但是也不能排除特殊情形,故此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者只要确定自己在没有受伤之前是有收入的,并且能拿出确切的证据,那么此时就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此类赔偿与年龄是没有直接的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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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未购买工伤保险死亡由谁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职工在未交纳工伤保险情况下不幸丧生时,若有关部门经过细致调查与审理后将此定格为职业伤害事故,那么责任方用人单位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福利项目以及相应的标准,向受害者家属支付相应赔偿金。
反之,如用人单位决定及时补充缴纳工伤保险,则对于补交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会联合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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