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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被投诉会被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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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刘蔓萍律师在线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5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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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医疗事故责任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医疗事故责任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医疗事故责任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医生被患者投诉后,若经调查发现医生的确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可能会被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如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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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没证据投诉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处理吗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没有证据的也可以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以后,会依法介入调查处理。而且,患者在医疗事故中不可能没有任何证据,像是挂号凭证,医院出的化验单,收据等,都属于医疗事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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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生被投诉会被怎么处理
医生被患者投诉后,若经调查发现医生的确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可能会被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如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1w浏览2024-09-09
去医院投诉医院收费怎么投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院收费高怎么投诉 患者在就医过程是认为医院乱收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到医疗所在地的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卫生管理部门设立的监督管理办公室是接待群投诉的。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十九条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 拟订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二) 办理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审查、发证、换证; (三) 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 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 (五) 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药品加成取消的最新规定 近日,办公厅、办公厅转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该《意见》中,明确指出了所以公立医疗取消药品加成和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实行两票制,其内容如下: 1、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价格调整要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的相互衔接。通过综合施策,逐步增加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2、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区分药品不同情况,通过招标、谈判、直接挂网、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合理采购价格。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谈判结果在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医院按谈判结果采购药品。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谈判药品纳入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3、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各地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提高流通企业集中度,打击“过票洗钱”,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净化流通环境。通过整合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鼓励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为推进“两票制”提供基础条件。建立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出现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取消其供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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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被人投诉之后医院的会怎么处理呢
医生被患者投诉后,若经调查发现医生的确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可能会被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如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1w浏览2024-10-03
去医院投诉医院收费怎么投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院收费高怎么投诉 患者在就医过程是认为医院乱收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到医疗所在地的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卫生管理部门设立的监督管理办公室是接待群投诉的。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十九条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 拟订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二) 办理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审查、发证、换证; (三) 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 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 (五) 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药品加成取消的最新规定 近日,办公厅、办公厅转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该《意见》中,明确指出了所以公立医疗取消药品加成和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实行两票制,其内容如下: 1、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价格调整要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的相互衔接。通过综合施策,逐步增加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2、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区分药品不同情况,通过招标、谈判、直接挂网、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合理采购价格。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谈判结果在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医院按谈判结果采购药品。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谈判药品纳入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3、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各地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提高流通企业集中度,打击“过票洗钱”,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净化流通环境。通过整合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鼓励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为推进“两票制”提供基础条件。建立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出现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取消其供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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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后会被怎样处罚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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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投诉医院收费怎么投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院收费高怎么投诉 患者在就医过程是认为医院乱收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到医疗所在地的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卫生管理部门设立的监督管理办公室是接待群投诉的。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十九条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 拟订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二) 办理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审查、发证、换证; (三) 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 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 (五) 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药品加成取消的最新规定 近日,办公厅、办公厅转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该《意见》中,明确指出了所以公立医疗取消药品加成和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实行两票制,其内容如下: 1、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价格调整要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的相互衔接。通过综合施策,逐步增加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2、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区分药品不同情况,通过招标、谈判、直接挂网、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合理采购价格。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谈判结果在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医院按谈判结果采购药品。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谈判药品纳入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3、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各地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提高流通企业集中度,打击“过票洗钱”,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净化流通环境。通过整合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鼓励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为推进“两票制”提供基础条件。建立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出现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取消其供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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