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 最新修订 | 2024-09-05
3.5k浏览
郭昊律师
郭昊律师在线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578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房屋拆迁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房屋拆迁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房屋拆迁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2、一般有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3、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房屋拆迁案件·推荐文章

扬州135****56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8****32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121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86人选择咨询律师
36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7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1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7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7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3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0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8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5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2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6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1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0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2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4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0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7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1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7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8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4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134****396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692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697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房屋拆扦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农村房屋的,没有全国的统一性规定,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补偿安置政策。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情况如下: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2、一般有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3、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奖励性补偿费。
1w浏览2024-09-05
农村房屋老人死亡,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房屋拆迁人死亡怎么处理 如是拆迁方造成,可以依法追究责任。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法如下: 1、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 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4.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6.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7.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10w+浏览
农村房屋补偿
10w+浏览2023-09-23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情况如下: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2、一般有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3、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奖励性补偿费。
1w浏览2024-10-28
农村房屋老人死亡,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房屋拆迁人死亡怎么处理 如是拆迁方造成,可以依法追究责任。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法如下: 1、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 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4.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6.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7.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10w+浏览
农村房屋补偿
10w+浏览2024-10-09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拆补偿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般为: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1w浏览2024-09-29
农村房屋老人死亡,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房屋拆迁人死亡怎么处理 如是拆迁方造成,可以依法追究责任。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法如下: 1、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 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4.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6.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7.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10w+浏览
农村房屋拆迁农村拆迁补偿
10w+浏览2024-11-09
农村房屋拆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纯货币补偿:宅基地地价+房屋的重建成本。2、产权置换:按照房屋面积最低拆一还一。3、当地有空闲的宅基地的,可以选择置换相同面积的地+房屋重建成本。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农村房屋补偿标准
1、选择货币补偿或与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房屋调换。具体:被拆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人不撤销,可在乡土地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赔偿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1w浏览2025-01-04
农村房屋老人死亡,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房屋拆迁人死亡怎么处理 如是拆迁方造成,可以依法追究责任。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法如下: 1、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 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4.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6.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7.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10w+浏览
农村非农房屋拆迁补偿
10w+浏览2024-11-09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标准?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动迁房屋补偿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3、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1w浏览2024-09-21
农村房屋老人死亡,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房屋拆迁人死亡怎么处理 如是拆迁方造成,可以依法追究责任。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法如下: 1、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 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4.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6.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7.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10w+浏览
农村房屋拆迁房屋补偿
10w+浏览2024-11-01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34****923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56****280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399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35****442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2****759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88****298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