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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蔬菜农药抽检不合格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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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菜市场蔬菜农药抽检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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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蔬菜农药抽检不合格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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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蔬菜价格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哄抬商品价格或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将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没有违法所得的,将处以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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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蔬菜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以上就是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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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蔬菜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第一条 合同概况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厂家品牌、数量、单价及金额。第三条 质量标准:第四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第五条 包装标准: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第八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第九条 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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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蔬菜供货协议书范本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蔬菜肉类等原材料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1、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2、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验收及补送3、商品价格4、付款方式。5、违约责任。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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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人格权诉讼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侵犯自然人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其他民事权利之相关诉讼案件,应按每宗案件缴纳费用人民币100元至500元之间。
如涉及经济赔偿,若赔偿金额未超过人民币5万元,则无需另行缴纳任何额外费用;
若赔偿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缴纳;
若赔偿金额超出人民币10万元,则需按照0.5%的比例缴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工伤认定后医药费多久报销
[律师回复] 解析:
您可在获准确认工伤之后的一年期限内着手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各用人单位对于职工之医疗状况需在一年期限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
倘若后续可能还有其他治疗需求的话,烦请您前往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以便获得后续医疗期的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报工伤医疗费用的过程中,拨款请求对象应设定为用人单位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蔬菜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1、配送方(甲方)、订购方(乙方)身份信息。2、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3、配送商品质量、数量、时间及验收。4、商品价格以及支付方式。5、违约责任。6.合同生效及其他。7.本合同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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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昌吉工伤不鉴定可以理赔医药费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工伤期间所需医疗费用的处理方法如下:
如在被确认为工伤之后,尚未来得及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所有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承担,待伤者康复出院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对其进行相应的报销。
对于因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只要经过了工伤认定程序,便可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在此基础上,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确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还可以进一步享受到伤残待遇。
为了确保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的简洁性以及便利性,相关部门会采取相应措施以实现这一目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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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开了2年怎么变更质量负责人
[律师回复] 解析:
若相关企业具备法人营业执照,欲进行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变更手续,则需递交以下申请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主管权威机构对拟变更质量负责人的任命或聘任通知;
如无主管权威机构,则须提交由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审议决定书或者原有负责人签署的、关于同意本次变更事项的股东会议记录;
(3)准备变更的质量负责人的个人履历、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4)此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复印件;
(5)由拟变更的质量负责人本人签署的自我保证申明;
(6)药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
对于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药品零售企业而言,其在进行质量负责人变更时,需要提交如下申请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企业内部对质量负责人的任命或聘任通知以及加盖劳动部门公章的用工材料;
(3)质量负责人的个人履历、职称证书、上岗证、离职证明、暂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质量负责人的上岗自我保证声明,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5)药学技术人员应注明具体的上岗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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