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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投资款未到账可以分利润吗?

最新修订 |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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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股东承诺之资本认购未尽责履行,在进行股息分配时仅可从其已经缴付出资的相应份额中代为分配股息收入。
这是因为依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企业进行股息分配的依据应遵循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并非单纯基于股权协议中约定的注资比例进行分配。
对未能全额付出投资的股东而言,他们的未支付款项并不影响其作为公司股东的资格取得。
只要经过所有股东协商一致决定并制定出具体分配方案之后,各股东均有法定权利要求企业依据此分配方案向他们分配红利,即使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况亦不受影响。
确实尽管资本的确未全面到位,股东仍有权参与股息分配,但分配数额将根据全体股东实际出资状况在总比例中的比重进行计算分类。
需特别指出的是,鉴于当前我国实行的注册资本制度特性,并非严格要求股东必须一次性完全缴清全部注册资金
只要按照相应期限及时预交已明确注册资本即可满足合规原则的要求。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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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计提股东是哪部分利润?
未分配利润计提股东的利润为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净利润是可以由公司企业自主分配的,只要对这种利润才可以计提股东,并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利润分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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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转让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权转让可分为两类。
首先是内部转让,这意味着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他们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其次是外部转让,股东将自身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原本并非本公司股东的人士。
在进行内部转让时,仅需获得转让双方的一致认可;
而对于外部转让而言,必须经由其他过半数股东的许可,并确保这些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此外,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事项做出了特定规定,则应遵照相应规定执行。
股权转让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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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投资比例更改利润怎么分配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股东投资比例更改利润怎么分配,公司的董事、经理对于抽逃出资行为负责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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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民事诉讼程序中所涉及到的第三方当事人,是指在已被启动的诉讼过程中,对于他人之间所进行的诉讼标的具备完整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与其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联之人。
在诉讼程序中,该类第三方当事人拥有独立的诉讼身份,既区别于共同诉讼人的角色定位,亦有别于当事人之外的其他诉讼参与者,属于广义上的当事人范畴,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关于第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从而使自己成为正式的当事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及义务与原告基本相同;
其次,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当事人可通过申请方式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且在判决结果判定其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时,该类第三方当事人同样有权提起上诉,
然而,在一审阶段,他们并无权就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亦无法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申请撤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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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吗?
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股东想要分红、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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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东的股份怎么分配利润?
股东的股份分配利润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因为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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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东怎么分配利润?
股份公司股东的利润分配标准是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来分配。股东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成员,对于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分红时一般是按照持有股份的比例作为标准的,持股比例越高,获得分红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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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债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债券投资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利率风险,这是由于利率变动所引起的债券价格与收益率随之变动的风险;
其次为价格变动风险,债券市场的价格时常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如果这些波动与投资者的个人判断不相符的话,那么投资者的资金可能将承受亏损;
第三个风险是通货膨胀风险,债券发行方在签订协议时承诺向债券持有者支付的利息或者本金都是预先确定好的固定金额。
然而,当通货膨胀出现时,货币的实际购买力将会降低,同时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商品也会相应地减少,甚至有可能低于原始投资金额;
第四个风险是企业债券投资中的风险,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可能无法完全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第五个风险是转让风险,当投资者急需出售手中的债券时,有时候他们不得不以较低的价格或者支付一定的佣金来完成交易;
第六个风险是回收风险,对于那些带有回收条款的债券来说,由于市场利率下降等原因,可能会出现强制回收的情况,从而使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受损;
最后一个风险是税收风险,政府对债券税收的减免或者增加都可能对投资者的债券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除此之外,还有政策风险,即政策变动引发的债券价格波动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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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有延迟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积金的提款流程及到帐时间的相关信息如下所示,大致需要三个工作日才能完成提现业务,遇到法定节假日则需适当顺延。
首先是针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正式退休以及因特殊原因离休的职工群体,他们的住房公积金将自动停止缴纳,因此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次,对于已经成功办理移民手续并即将离开本国前往他乡定居的职工,由于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再者,若职工计划自行建设房屋、对现有住房进行翻修或改造,同样有资格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相关支出;
最后,当公积金缴存人不幸去世或被宣布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提取该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股权转让与债务继承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股权转让之后,应由何者来承担相应的公司债务问题,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原则上讲,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与股东本人无关,其应由公司的资产来进行偿还。
而所有的股东,则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额作为上限,承担起相应的有限责任即可。
因此,在股权转让发生以后,新的股东在接受并接手该股权的同时,也必须要无条件地承担和延续之前公司所遗留下来的债务连带清偿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原来的股东可能还需要继续承担公司的债务。
例如,当一个一人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时,原股东并不能因为股权的转移而免去其原本应当承担的债务责任;
又或者是在股权转让之前,原股东曾对债权人造成过损失,那么他们同样需要对这些公司的债务负起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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