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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重大质量问题谁来管

#二手房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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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袁柏林律师在线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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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若发现所购置物业存在质量瑕疵,首先应该找到开发商进行交涉,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有明确且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既是商品住宅的制造者也是销售方,需要对商品住宅的质量问题负责到底。开发商应向购房者赔付相应款项,之后再依据具体的质量问题及其原因,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责任单位予以赔偿
2.若开发商未采取妥善措施,或处理结果未能令客户满意,当事人有权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提出申请,由该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质量认定;亦可向建筑行业主管机关提出申诉。住户还可以选择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立案住房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的结果将可被视为民事赔偿纠纷中的重要证据
3.在寻求其他求偿途经皆无法解决问题时,作为购房者,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及个人实际情况对开发商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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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重大质量问题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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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来管
遇到商品房质量问题,应首先联系开发商处理,因开发商承担最终责任。若开发商未解决或解决方案不满意,可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申请调查或向建设主管机关投诉。购房者也可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进行房屋鉴定,作为赔偿证据。若所有途径均无效,可依法起诉开发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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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重大质量问题谁来管
发现物业质量问题,应首先联系开发商处理。开发商作为制造商和销售方,需负责到底,先赔付购房者,再追究责任单位。若开发商处理不当或不满,可向监管机构申请质量认定或向主管机关申诉。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结果作为赔偿证据。若其他途径无果,购房者可根据法律提起诉讼。
1w浏览2024-03-29
楼盘有严重质量问题归谁管?房管局还是质检句?
[律师回复]
1、按照合同法279条的立法原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2、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建设委员会对开发商都负有行政管辖权。
3、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对楼盘质量进行检验。
4、当事人如果对楼盘质量存在异议,应当搜集相关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并有权要求查验该楼盘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如果有合格证书,仍对楼盘质量存在异议,可以向当地房产局或城市建设委员会表达自己的观点,要求对方作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责,调查案件真相。
5、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具备建设工程检验资质的机构,对该楼盘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如果经鉴定,质量确实存在问题,且存在质量验收合格的相关凭证,但是人有权依法举报相关开具验收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可以向当地及人民政府举报并依法主张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并按照合同法111条的原则,就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提出相关的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如果对于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可以按照合同的性质标的物损害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降低价款或者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经修复仍不合格的,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受损害方可以按照合同法148条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1条、148条、2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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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谁来管
10w+浏览2024-07-20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谁来管
处理楼宇质量问题时,首先要确认是否在保修期内,与开发商协商,并向规划部门报备,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全面评估。购房者可求助于房屋土地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对照购房合同条款,对质量问题提出修复和赔偿要求。若房屋主体结构严重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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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重大质量问题指哪些
现今房地产行业中,房屋质量问题包括结构性问题如炸裂、扭曲、崩塌;基础设施功能故障;隔音效果不佳导致噪音污染;以及常见问题如渗漏、地面空鼓、墙面脱落等。
1w浏览2024-04-15
楼盘有严重质量问题归谁管?房管局还是质检句?
[律师回复]
1、按照合同法279条的立法原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2、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建设委员会对开发商都负有行政管辖权。
3、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对楼盘质量进行检验。
4、当事人如果对楼盘质量存在异议,应当搜集相关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并有权要求查验该楼盘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如果有合格证书,仍对楼盘质量存在异议,可以向当地房产局或城市建设委员会表达自己的观点,要求对方作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责,调查案件真相。
5、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具备建设工程检验资质的机构,对该楼盘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如果经鉴定,质量确实存在问题,且存在质量验收合格的相关凭证,但是人有权依法举报相关开具验收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可以向当地及人民政府举报并依法主张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并按照合同法111条的原则,就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提出相关的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如果对于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可以按照合同的性质标的物损害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降低价款或者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经修复仍不合格的,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受损害方可以按照合同法148条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1条、148条、2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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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谁来管
10w+浏览2024-07-20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谁来监管
收房发现质量问题,应首先联系开发商,其承担最终责任。不满开发商处理或赔偿,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认定或投诉。业主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作为赔偿证据。如协商无果,可启动仲裁或诉讼程序。购房者有权依法维权,确保房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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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怎么算房屋重大质量问题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将住宅质量问题分类为重要质量问题与普通质量问题。重要质量问题根源在于建筑设计、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等关键环节,此类问题严重威胁建筑物整体安全,不仅可能导致巨额财产损失,更可能对居民生命构成风险。
1w浏览2024-04-15
楼盘有严重质量问题归谁管?房管局还是质检句?
[律师回复]
1、按照合同法279条的立法原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2、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建设委员会对开发商都负有行政管辖权。
3、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对楼盘质量进行检验。
4、当事人如果对楼盘质量存在异议,应当搜集相关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并有权要求查验该楼盘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如果有合格证书,仍对楼盘质量存在异议,可以向当地房产局或城市建设委员会表达自己的观点,要求对方作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责,调查案件真相。
5、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具备建设工程检验资质的机构,对该楼盘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如果经鉴定,质量确实存在问题,且存在质量验收合格的相关凭证,但是人有权依法举报相关开具验收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可以向当地及人民政府举报并依法主张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并按照合同法111条的原则,就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提出相关的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如果对于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可以按照合同的性质标的物损害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降低价款或者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经修复仍不合格的,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受损害方可以按照合同法148条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1条、148条、2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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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来管
10w+浏览2024-07-20
房屋重大质量问题赔偿多少
房产验收后发现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索赔。主结构质量不达标时,可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重新核实。经确认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保障购房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w浏览2024-03-29
楼盘有严重质量问题归谁管?房管局还是质检句?
[律师回复]
1、按照合同法279条的立法原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2、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建设委员会对开发商都负有行政管辖权。
3、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对楼盘质量进行检验。
4、当事人如果对楼盘质量存在异议,应当搜集相关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并有权要求查验该楼盘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如果有合格证书,仍对楼盘质量存在异议,可以向当地房产局或城市建设委员会表达自己的观点,要求对方作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责,调查案件真相。
5、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具备建设工程检验资质的机构,对该楼盘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如果经鉴定,质量确实存在问题,且存在质量验收合格的相关凭证,但是人有权依法举报相关开具验收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可以向当地及人民政府举报并依法主张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并按照合同法111条的原则,就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提出相关的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如果对于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可以按照合同的性质标的物损害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降低价款或者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经修复仍不合格的,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受损害方可以按照合同法148条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1条、148条、2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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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来管
10w+浏览2024-07-20
怎样鉴定房屋重大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若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负责修缮;若超出保修期,可依法申请使用专项维修基金解决。双方应依法处理,保障权益。具体责任归属需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确定。
1w浏览2024-04-22
楼盘有严重质量问题归谁管?房管局还是质检句?
[律师回复]
1、按照合同法279条的立法原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2、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建设委员会对开发商都负有行政管辖权。
3、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对楼盘质量进行检验。
4、当事人如果对楼盘质量存在异议,应当搜集相关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并有权要求查验该楼盘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如果有合格证书,仍对楼盘质量存在异议,可以向当地房产局或城市建设委员会表达自己的观点,要求对方作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责,调查案件真相。
5、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具备建设工程检验资质的机构,对该楼盘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如果经鉴定,质量确实存在问题,且存在质量验收合格的相关凭证,但是人有权依法举报相关开具验收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可以向当地及人民政府举报并依法主张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并按照合同法111条的原则,就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提出相关的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如果对于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可以按照合同的性质标的物损害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降低价款或者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经修复仍不合格的,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受损害方可以按照合同法148条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1条、148条、2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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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问题谁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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