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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单方出卖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二手房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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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朱瑞雷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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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其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置共有财产,譬如出售房屋等行为,那么解决方案如下:首先,如果涉案物业系夫妻双方共有的,那么对于在此情况下遭受出售的方而言,具有追溯该物业产权并将其收回的权利;然而,例外情形是,倘若第三方对该售卖行为存在善意、支付了合理的价格且已经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手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其次,如果涉案物业属于出售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将无法对此提出任何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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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单方出卖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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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1、协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2、诉讼: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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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夫妻一方单方出卖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夫妻关系中,一方擅自处置共有财产如房屋,另一方有权追回,前提是物业为共有,且第三方无恶意、价格合理、已完成登记。若物业为个人财产,则另一方无法主张。处理原则强调对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与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1w浏览2024-05-10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包含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核心提示:在现实中,很多夫妻都有夫妻共有房屋被一方擅自出卖,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还可以追回房子吗?如果不能追回房子应该怎么索赔?提醒您,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买方是善意取得该房子,则另一方很难追回房子的。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双方(另一方为共有权证)时,夫妻一方与
第三方签订房屋出卖合同的;
第二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第三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非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通常情况下,只有
第二中情形出现的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导致的纠纷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的,若买家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则另一方不能追回该房屋。
《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婚姻法解释
(三)》
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另一方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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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卖方夫妻
10w+浏览2024-10-04
房屋买卖三方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的起诉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案件还没有审理之前,原告不一定胜诉,但原告写起诉状的时候可以让被告方承担诉讼费,被告递交答辩状的时候可以让原告承担诉讼费,具体由谁承担诉讼费,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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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夫妻共有房屋单方出售
夫妻共有房屋的出售需要双方共同同意,任何一方单独出售都是违法的,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明确授权或者有法律上的其他正当理由。在处理夫妻共有房屋的出售问题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尊重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房屋已经被过户给第三人,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卖房一方赔偿因房价上涨而造成的损失。
1w浏览2024-09-30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包含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核心提示:在现实中,很多夫妻都有夫妻共有房屋被一方擅自出卖,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还可以追回房子吗?如果不能追回房子应该怎么索赔?提醒您,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买方是善意取得该房子,则另一方很难追回房子的。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双方(另一方为共有权证)时,夫妻一方与
第三方签订房屋出卖合同的;
第二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第三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非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通常情况下,只有
第二中情形出现的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导致的纠纷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的,若买家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则另一方不能追回该房屋。
《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婚姻法解释
(三)》
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另一方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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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房屋买卖
10w+浏览2024-09-30
房屋买卖合同逾期违约责任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逾期违约责任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来进行调解,如果前两者处理不好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在处理之前都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获得法院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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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夫妻共有房屋单方出售
夫妻共有房屋的出售需要双方共同同意,任何一方单独出售都是违法的,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明确授权或者有法律上的其他正当理由。在处理夫妻共有房屋的出售问题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尊重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房屋已经被过户给第三人,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卖房一方赔偿因房价上涨而造成的损失。
1w浏览2024-09-29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包含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核心提示:在现实中,很多夫妻都有夫妻共有房屋被一方擅自出卖,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还可以追回房子吗?如果不能追回房子应该怎么索赔?提醒您,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买方是善意取得该房子,则另一方很难追回房子的。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双方(另一方为共有权证)时,夫妻一方与
第三方签订房屋出卖合同的;
第二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第三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非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通常情况下,只有
第二中情形出现的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导致的纠纷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的,若买家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则另一方不能追回该房屋。
《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婚姻法解释
(三)》
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另一方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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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夫妻双方
10w+浏览2024-11-24
房屋买卖合同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可以利用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也可以请第三方来进行调解,同时也可以利用仲裁来进行解决,如果都处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利用起诉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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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夫妻单方面是否能卖房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可以。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人不同意的,不得转让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产权证上只登记有一人名字,夫妻任何一方处分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才可以。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1w浏览2024-10-21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包含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核心提示:在现实中,很多夫妻都有夫妻共有房屋被一方擅自出卖,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还可以追回房子吗?如果不能追回房子应该怎么索赔?提醒您,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买方是善意取得该房子,则另一方很难追回房子的。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双方(另一方为共有权证)时,夫妻一方与
第三方签订房屋出卖合同的;
第二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第三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非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通常情况下,只有
第二中情形出现的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导致的纠纷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的,若买家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则另一方不能追回该房屋。
《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婚姻法解释
(三)》
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另一方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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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夫妻一方
10w+浏览2024-11-05
夫妻可以单方面卖房吗
1w浏览2025-01-15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包含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核心提示:在现实中,很多夫妻都有夫妻共有房屋被一方擅自出卖,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还可以追回房子吗?如果不能追回房子应该怎么索赔?提醒您,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买方是善意取得该房子,则另一方很难追回房子的。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双方(另一方为共有权证)时,夫妻一方与
第三方签订房屋出卖合同的;
第二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第三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非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通常情况下,只有
第二中情形出现的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导致的纠纷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的,若买家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则另一方不能追回该房屋。
《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婚姻法解释
(三)》
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另一方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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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出卖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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