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单位行贿罪责任人罪名是什么

#贪污受贿辩护 最新修订 | 2024-09-06
3.1k浏览
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在线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1570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贪污受贿辩护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贪污受贿辩护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贪污受贿辩护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贪污受贿辩护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贪污受贿辩护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贪污受贿辩护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贪污受贿辩护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贪污受贿辩护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贪污受贿辩护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三百九十三条明文规定,如有单位出于不正当目的行贿,或者在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国家公务人员提供回扣或手续费且情节严重者,应对该单位施加罚金刑罚,同时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仍需附带罚金刑罚。由此可见,当单位发生行贿行为时,其相应责任人将被认定为涉嫌犯有“单位行贿罪”,并有可能面临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及附加罚金刑罚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厉风律师律师其他文章

南通188****173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615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909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173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615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909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173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615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909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5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行贿罪责任人罪名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1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4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1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4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40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3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1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6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5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1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3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7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5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2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2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5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8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6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4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0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3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1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6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5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1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3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7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5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2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2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5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8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6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4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181****84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183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565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84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183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565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84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183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565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单位行贿罪责任人罪名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3条,单位若因不正当目的行贿或违规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情节严重将受罚。单位将被罚款,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附加罚金。这表明,单位行贿的责任人将承担刑事责任,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和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单位行贿罪责任人罪名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3条,单位若因不正当目的行贿或违规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情节严重将受罚。单位将被罚款,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附加罚金。这表明,单位行贿的责任人将承担刑事责任,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和罚金。
1w浏览2024-06-23
什么是以借贷为名的受贿,行贿为名的受贿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借贷形式的行贿借贷形式的行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表现为公开性、长效性。公开性,表现为行贿人与人之间不再以秘密形式交付收受财物,往往开门见山,公开交易。长效性,表现为行双方互相利用,已不再是一己、一时之利行贿,而是谋求彼此之间的长期、稳定的关系。 二、以借贷为名的如何认定根据本法第163条、本条、第386条和第388条规定,认定此类案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 1)从审查双方主体之间的真实关系,看行贿的客观基础。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没有职务上的内在必然联系,双方主体之间除了情感上的依托关系外并不存在某种依赖关系,一般来讲双方结识时间长、交往多,互相了解、信任,关系融洽,有正当的书面手续。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则围绕着行贿人谋取的利益与人利用职务便利而进行的,这样双方主体之间必然存在某种特殊联系,这种联系,以职权为媒介表现为仅仅在工作关系上有一面之交,缺乏借贷关系赖以存在的信任基础,又没有任何借贷手续。这种既无信任基础,又无借贷手续的不正常现象正是行贿的典型表现。因此,只要我们认真审查分析双方主体间的真实关系,仍然可以摸到定性的脉络,找到行贿的客观基础。 ( 2)从审查借贷关系产生的时间、原因是否自然看与行贿之间的内在联系。借贷关系的成立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原因是真实自然的,它的形成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契机,契机是以真实、合理、可信的事由而产生的,没有时间上的特定性,原因往往表现在一方经济括据需借钱,另一方经济宽裕,有能力出借。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则不同,它具有时间上的限制性和原因上的虚假性。利用借贷关系行贿所产生的时间是以行贿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为中心,或在其前,或在其后,而行贿方利益的实现也必然要见之于客观,在原因上又往往会出现反常现象,行贿方无钱出借却要四处奔波筹措资金出借,方经济宽裕无需借钱却堂皇之借钱,借来的钱不用于生活急需,而是将借款存人银行或用于高消费又无偿还能力,这就给我们展示了一条明晰的犯罪因果链,使我们在行贿人谋取利益的时间与借贷关系成立的时间比较中,对产生借贷关系事由和原因的分析中,找出行贿之间的内在联系。 ( 3)从审查借贷双方的意愿上,看行贿的本质,民法上的借贷关系是一打当事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金钱出借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经过一定时间归还本金并支付一定数额利息或作礼仪性酬谢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关系的确定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是一种互助互济的行为,不附加与借贷无关的其他条件,一般借贷数额不大,时间较短,如果是大数额借款,洽淡时一定会明确还款时间,对拖欠时间较长,或逾期不归还的,出借人也会主动催还。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双方存在着直接的依附于人的职权而违心出借,时间无限期,数额较大,人一权在握,以借入为名,并为出借者谋取利益,这种非自愿的借贷关系从本质上区别于民法意义上的借贷关系。 ( 4)从审查借贷关系的产生是否给第三人带来损失,看行贿的必然结果。合法的借贷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条件,事实上,正常的民事借贷关系不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而借贷形式的行贿是通过出借人的出借(行贿)和借入人的借款()来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行为的实现必然会给第三人带来损害,或者使企业经济利益受损或者扰乱国家的经济秩序,这些损失是因人接赂造成的,因而损失的产生与这种借贷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也是行贿的必然结果。
3.3w浏览
单位行贿罪单位法人负责任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在涉及单位犯罪的案件中,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应针对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施加相应的刑罚制裁。故而,倘若某一单位被判定犯有行贿罪名成立,其法人,即为该单位的首席负责管理人士,必须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义务。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单位行贿罪单位法人负责任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在涉及单位犯罪的案件中,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应针对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施加相应的刑罚制裁。故而,倘若某一单位被判定犯有行贿罪名成立,其法人,即为该单位的首席负责管理人士,必须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义务。
1w浏览2024-06-24
什么是以借贷为名的受贿,行贿为名的受贿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借贷形式的行贿借贷形式的行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表现为公开性、长效性。公开性,表现为行贿人与人之间不再以秘密形式交付收受财物,往往开门见山,公开交易。长效性,表现为行双方互相利用,已不再是一己、一时之利行贿,而是谋求彼此之间的长期、稳定的关系。 二、以借贷为名的如何认定根据本法第163条、本条、第386条和第388条规定,认定此类案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 1)从审查双方主体之间的真实关系,看行贿的客观基础。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没有职务上的内在必然联系,双方主体之间除了情感上的依托关系外并不存在某种依赖关系,一般来讲双方结识时间长、交往多,互相了解、信任,关系融洽,有正当的书面手续。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则围绕着行贿人谋取的利益与人利用职务便利而进行的,这样双方主体之间必然存在某种特殊联系,这种联系,以职权为媒介表现为仅仅在工作关系上有一面之交,缺乏借贷关系赖以存在的信任基础,又没有任何借贷手续。这种既无信任基础,又无借贷手续的不正常现象正是行贿的典型表现。因此,只要我们认真审查分析双方主体间的真实关系,仍然可以摸到定性的脉络,找到行贿的客观基础。 ( 2)从审查借贷关系产生的时间、原因是否自然看与行贿之间的内在联系。借贷关系的成立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原因是真实自然的,它的形成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契机,契机是以真实、合理、可信的事由而产生的,没有时间上的特定性,原因往往表现在一方经济括据需借钱,另一方经济宽裕,有能力出借。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则不同,它具有时间上的限制性和原因上的虚假性。利用借贷关系行贿所产生的时间是以行贿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为中心,或在其前,或在其后,而行贿方利益的实现也必然要见之于客观,在原因上又往往会出现反常现象,行贿方无钱出借却要四处奔波筹措资金出借,方经济宽裕无需借钱却堂皇之借钱,借来的钱不用于生活急需,而是将借款存人银行或用于高消费又无偿还能力,这就给我们展示了一条明晰的犯罪因果链,使我们在行贿人谋取利益的时间与借贷关系成立的时间比较中,对产生借贷关系事由和原因的分析中,找出行贿之间的内在联系。 ( 3)从审查借贷双方的意愿上,看行贿的本质,民法上的借贷关系是一打当事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金钱出借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经过一定时间归还本金并支付一定数额利息或作礼仪性酬谢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关系的确定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是一种互助互济的行为,不附加与借贷无关的其他条件,一般借贷数额不大,时间较短,如果是大数额借款,洽淡时一定会明确还款时间,对拖欠时间较长,或逾期不归还的,出借人也会主动催还。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双方存在着直接的依附于人的职权而违心出借,时间无限期,数额较大,人一权在握,以借入为名,并为出借者谋取利益,这种非自愿的借贷关系从本质上区别于民法意义上的借贷关系。 ( 4)从审查借贷关系的产生是否给第三人带来损失,看行贿的必然结果。合法的借贷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条件,事实上,正常的民事借贷关系不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而借贷形式的行贿是通过出借人的出借(行贿)和借入人的借款()来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行为的实现必然会给第三人带来损害,或者使企业经济利益受损或者扰乱国家的经济秩序,这些损失是因人接赂造成的,因而损失的产生与这种借贷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也是行贿的必然结果。
3.3w浏览
单位行贿罪单位法人负责任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在涉及单位犯罪的案件中,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应针对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施加相应的刑罚制裁。故而,倘若某一单位被判定犯有行贿罪名成立,其法人,即为该单位的首席负责管理人士,必须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义务。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单位受贿罪刑事责任
单位受贿罪的刑事责任为: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
1w浏览2024-09-05
什么是以借贷为名的受贿,行贿为名的受贿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借贷形式的行贿借贷形式的行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表现为公开性、长效性。公开性,表现为行贿人与人之间不再以秘密形式交付收受财物,往往开门见山,公开交易。长效性,表现为行双方互相利用,已不再是一己、一时之利行贿,而是谋求彼此之间的长期、稳定的关系。 二、以借贷为名的如何认定根据本法第163条、本条、第386条和第388条规定,认定此类案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 1)从审查双方主体之间的真实关系,看行贿的客观基础。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没有职务上的内在必然联系,双方主体之间除了情感上的依托关系外并不存在某种依赖关系,一般来讲双方结识时间长、交往多,互相了解、信任,关系融洽,有正当的书面手续。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则围绕着行贿人谋取的利益与人利用职务便利而进行的,这样双方主体之间必然存在某种特殊联系,这种联系,以职权为媒介表现为仅仅在工作关系上有一面之交,缺乏借贷关系赖以存在的信任基础,又没有任何借贷手续。这种既无信任基础,又无借贷手续的不正常现象正是行贿的典型表现。因此,只要我们认真审查分析双方主体间的真实关系,仍然可以摸到定性的脉络,找到行贿的客观基础。 ( 2)从审查借贷关系产生的时间、原因是否自然看与行贿之间的内在联系。借贷关系的成立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原因是真实自然的,它的形成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契机,契机是以真实、合理、可信的事由而产生的,没有时间上的特定性,原因往往表现在一方经济括据需借钱,另一方经济宽裕,有能力出借。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则不同,它具有时间上的限制性和原因上的虚假性。利用借贷关系行贿所产生的时间是以行贿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为中心,或在其前,或在其后,而行贿方利益的实现也必然要见之于客观,在原因上又往往会出现反常现象,行贿方无钱出借却要四处奔波筹措资金出借,方经济宽裕无需借钱却堂皇之借钱,借来的钱不用于生活急需,而是将借款存人银行或用于高消费又无偿还能力,这就给我们展示了一条明晰的犯罪因果链,使我们在行贿人谋取利益的时间与借贷关系成立的时间比较中,对产生借贷关系事由和原因的分析中,找出行贿之间的内在联系。 ( 3)从审查借贷双方的意愿上,看行贿的本质,民法上的借贷关系是一打当事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金钱出借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经过一定时间归还本金并支付一定数额利息或作礼仪性酬谢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关系的确定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是一种互助互济的行为,不附加与借贷无关的其他条件,一般借贷数额不大,时间较短,如果是大数额借款,洽淡时一定会明确还款时间,对拖欠时间较长,或逾期不归还的,出借人也会主动催还。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双方存在着直接的依附于人的职权而违心出借,时间无限期,数额较大,人一权在握,以借入为名,并为出借者谋取利益,这种非自愿的借贷关系从本质上区别于民法意义上的借贷关系。 ( 4)从审查借贷关系的产生是否给第三人带来损失,看行贿的必然结果。合法的借贷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条件,事实上,正常的民事借贷关系不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而借贷形式的行贿是通过出借人的出借(行贿)和借入人的借款()来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行为的实现必然会给第三人带来损害,或者使企业经济利益受损或者扰乱国家的经济秩序,这些损失是因人接赂造成的,因而损失的产生与这种借贷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也是行贿的必然结果。
3.3w浏览
单位受贿罪怎么确定责任
单位受贿罪怎么确定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387条的规定,对单位受贿罪采取双罚制,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单位行贿罪会被除名吗
单位行贿罪指公司、企事业等单位为非法利益贿赂公职人员,违反相关财务法规,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 员工是否因此被辞退,需依企业规章。 若规章明确此行为必受严惩,则员工可能被解雇。 但法律未强制涉事单位必须开除涉案员工。
1w浏览2024-07-27
什么是以借贷为名的受贿,行贿为名的受贿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借贷形式的行贿借贷形式的行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表现为公开性、长效性。公开性,表现为行贿人与人之间不再以秘密形式交付收受财物,往往开门见山,公开交易。长效性,表现为行双方互相利用,已不再是一己、一时之利行贿,而是谋求彼此之间的长期、稳定的关系。 二、以借贷为名的如何认定根据本法第163条、本条、第386条和第388条规定,认定此类案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 1)从审查双方主体之间的真实关系,看行贿的客观基础。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没有职务上的内在必然联系,双方主体之间除了情感上的依托关系外并不存在某种依赖关系,一般来讲双方结识时间长、交往多,互相了解、信任,关系融洽,有正当的书面手续。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则围绕着行贿人谋取的利益与人利用职务便利而进行的,这样双方主体之间必然存在某种特殊联系,这种联系,以职权为媒介表现为仅仅在工作关系上有一面之交,缺乏借贷关系赖以存在的信任基础,又没有任何借贷手续。这种既无信任基础,又无借贷手续的不正常现象正是行贿的典型表现。因此,只要我们认真审查分析双方主体间的真实关系,仍然可以摸到定性的脉络,找到行贿的客观基础。 ( 2)从审查借贷关系产生的时间、原因是否自然看与行贿之间的内在联系。借贷关系的成立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原因是真实自然的,它的形成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契机,契机是以真实、合理、可信的事由而产生的,没有时间上的特定性,原因往往表现在一方经济括据需借钱,另一方经济宽裕,有能力出借。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则不同,它具有时间上的限制性和原因上的虚假性。利用借贷关系行贿所产生的时间是以行贿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为中心,或在其前,或在其后,而行贿方利益的实现也必然要见之于客观,在原因上又往往会出现反常现象,行贿方无钱出借却要四处奔波筹措资金出借,方经济宽裕无需借钱却堂皇之借钱,借来的钱不用于生活急需,而是将借款存人银行或用于高消费又无偿还能力,这就给我们展示了一条明晰的犯罪因果链,使我们在行贿人谋取利益的时间与借贷关系成立的时间比较中,对产生借贷关系事由和原因的分析中,找出行贿之间的内在联系。 ( 3)从审查借贷双方的意愿上,看行贿的本质,民法上的借贷关系是一打当事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金钱出借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经过一定时间归还本金并支付一定数额利息或作礼仪性酬谢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关系的确定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是一种互助互济的行为,不附加与借贷无关的其他条件,一般借贷数额不大,时间较短,如果是大数额借款,洽淡时一定会明确还款时间,对拖欠时间较长,或逾期不归还的,出借人也会主动催还。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双方存在着直接的依附于人的职权而违心出借,时间无限期,数额较大,人一权在握,以借入为名,并为出借者谋取利益,这种非自愿的借贷关系从本质上区别于民法意义上的借贷关系。 ( 4)从审查借贷关系的产生是否给第三人带来损失,看行贿的必然结果。合法的借贷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条件,事实上,正常的民事借贷关系不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而借贷形式的行贿是通过出借人的出借(行贿)和借入人的借款()来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行为的实现必然会给第三人带来损害,或者使企业经济利益受损或者扰乱国家的经济秩序,这些损失是因人接赂造成的,因而损失的产生与这种借贷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也是行贿的必然结果。
3.3w浏览
行贿罪单位责任人怎么确定?
行贿罪单位责任人的确定需要根据其所在单位职位和职能大小,以及是否有因果关系来决定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策划行贿,由他人进行行贿的管理层人员往往是主要行贿罪的责任人。相比之下,主要责任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比次要责任人要严重的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单位受贿罪会计是否有责任
单位行贿罪中会计责任需根据实际分析。 若会计积极参与策划、实施行贿,或提供重要支持,或担责。 若会计仅按高层指令处理日常财务,对受贿不知情且未参与决策,则可能无需承担刑责。
1w浏览2024-08-07
什么是以借贷为名的受贿,行贿为名的受贿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借贷形式的行贿借贷形式的行贿是指行贿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借民间借贷形式进行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其特点是,表现为公开性、长效性。公开性,表现为行贿人与人之间不再以秘密形式交付收受财物,往往开门见山,公开交易。长效性,表现为行双方互相利用,已不再是一己、一时之利行贿,而是谋求彼此之间的长期、稳定的关系。 二、以借贷为名的如何认定根据本法第163条、本条、第386条和第388条规定,认定此类案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 1)从审查双方主体之间的真实关系,看行贿的客观基础。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没有职务上的内在必然联系,双方主体之间除了情感上的依托关系外并不存在某种依赖关系,一般来讲双方结识时间长、交往多,互相了解、信任,关系融洽,有正当的书面手续。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则围绕着行贿人谋取的利益与人利用职务便利而进行的,这样双方主体之间必然存在某种特殊联系,这种联系,以职权为媒介表现为仅仅在工作关系上有一面之交,缺乏借贷关系赖以存在的信任基础,又没有任何借贷手续。这种既无信任基础,又无借贷手续的不正常现象正是行贿的典型表现。因此,只要我们认真审查分析双方主体间的真实关系,仍然可以摸到定性的脉络,找到行贿的客观基础。 ( 2)从审查借贷关系产生的时间、原因是否自然看与行贿之间的内在联系。借贷关系的成立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原因是真实自然的,它的形成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契机,契机是以真实、合理、可信的事由而产生的,没有时间上的特定性,原因往往表现在一方经济括据需借钱,另一方经济宽裕,有能力出借。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则不同,它具有时间上的限制性和原因上的虚假性。利用借贷关系行贿所产生的时间是以行贿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为中心,或在其前,或在其后,而行贿方利益的实现也必然要见之于客观,在原因上又往往会出现反常现象,行贿方无钱出借却要四处奔波筹措资金出借,方经济宽裕无需借钱却堂皇之借钱,借来的钱不用于生活急需,而是将借款存人银行或用于高消费又无偿还能力,这就给我们展示了一条明晰的犯罪因果链,使我们在行贿人谋取利益的时间与借贷关系成立的时间比较中,对产生借贷关系事由和原因的分析中,找出行贿之间的内在联系。 ( 3)从审查借贷双方的意愿上,看行贿的本质,民法上的借贷关系是一打当事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金钱出借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经过一定时间归还本金并支付一定数额利息或作礼仪性酬谢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关系的确定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是一种互助互济的行为,不附加与借贷无关的其他条件,一般借贷数额不大,时间较短,如果是大数额借款,洽淡时一定会明确还款时间,对拖欠时间较长,或逾期不归还的,出借人也会主动催还。而借贷形式的行贿双方存在着直接的依附于人的职权而违心出借,时间无限期,数额较大,人一权在握,以借入为名,并为出借者谋取利益,这种非自愿的借贷关系从本质上区别于民法意义上的借贷关系。 ( 4)从审查借贷关系的产生是否给第三人带来损失,看行贿的必然结果。合法的借贷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条件,事实上,正常的民事借贷关系不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而借贷形式的行贿是通过出借人的出借(行贿)和借入人的借款()来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行为的实现必然会给第三人带来损害,或者使企业经济利益受损或者扰乱国家的经济秩序,这些损失是因人接赂造成的,因而损失的产生与这种借贷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也是行贿的必然结果。
3.3w浏览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34****475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35****268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431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78****437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216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78****759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475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35****268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431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78****437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216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78****759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475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35****268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431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78****437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216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78****759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