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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中未约定利息,应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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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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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借款协议中如未明确约定利息事宜时,可作如下相应处理:
1.若存在于借款协议之中无任何相关利息约定的情况,则出借方在借款期限内请求支付利息的请求将无法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因此,借款人有理由拒绝支付此部分利息。
2.当涉及到非自然人之间(即法人及法人之间,以及单位相互之间)的借贷协议时,若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现象,而此时出借方向法院提出了关于支付利息的请求,人民法院应综合考虑借贷协议的具体内容,同时参照民间借贷的惯例,诸如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多个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利息金额。
3.若在借款协议中并没有关于利息的明确规定,但是借款人出于自身愿意支付利息或是其自愿支付的利息已经超出了约定的利率甚至是违约金,只要其行为并不侵害国家、集体及其第三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一行为将不受人民法院的干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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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可主张利息吗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应如何约定
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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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如何约定借款利息 未约定利息能否要求还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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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款时利息要如何约定 应该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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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约定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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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不能主张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未约定利息的借款不能主张借期利息,但可以主张逾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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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深圳借名买房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购置之房产属于商用性质,那么所谓“借名买房”合同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在此类情况下,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其中一方使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随后将房产进行登记注册,实际享有所购房产权益的一方(以下简称“借名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向名义购房者(即“出名人”)提出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请求。
然而,如若该房产因名义购房者的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或存在其他原因而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抑或是涉及到善意交易的第三方利益时,则上述合同的有效性可能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如果所购房产属于经济适用房或其他类型的保障性住房,那么此类“借名买房”合同的合法性便可能面临挑战。从政府推出安居房与限价房这两种特殊房产的初衷来看,其主要目的在于解决低收入及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难题,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居住水平。为此,政府在开发建设这些房产的过程中,往往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提供财政补贴。而名义购房者转让的实际上是他们基于满足政府相关规定而获得的购房资格。如果这类合同被判定为有效,将会导致原本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士得以购买安居房或限价房,而那些原本应该享受这些福利的人群的住房条件却依然得不到实质性的改善。如此一来,无疑背离了政府推出安居房与限价房的初衷,也违反了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因此,在某些司法机构的判决中,可能会认为此类“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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