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哪些案件属于民事案件

#合同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11-28
6.3k浏览
李朝律师
李朝律师在线
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1889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合同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合同纠纷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民事案件所涵盖的范围极其宽泛。
大体上看,多数涉及到众多平等参与者间关于人身权益与财产利益等方面的纷争都被列入了民事案件范畴。
例如,由于就合同的签订、履行、更改及终止等事项发生的矛盾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
再有,因物权所有及其归属、侵权损害索赔事件而产生的冲突,如所有权确认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
同时,还包括了婚姻家庭继承等领域的纠纷,如离婚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
此外,也包括了由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因素引发的纠纷,如著作权侵权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
总的来说,民事案件所关注的焦点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进行民事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争议问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合同纠纷案件·推荐文章

宿迁152****902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604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18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53人选择咨询律师
64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哪些案件属于民事案件
一键咨询
  • 178****16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7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3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5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4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71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6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1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6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8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2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4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7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2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8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1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7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8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6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0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4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6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8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2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177****464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949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2****864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属于刑事案件什么属于民事案件?
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所发生的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比如说从适用的法律,还有就是适用的主体上都不一样。刑事案件适用《刑法》,民事案件适用《民法典》。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哪些房产纠纷属于民事案件
商品房预售争议、单位集资房与房改房销售纠纷,以及私有房屋、二手房交易中的问题,如所有权争议、赠与、互易、遗产处理及物业管理矛盾等,均需妥善处理。同时,对于商品房销售中的潜在问题、房地产权属法律纠纷、以及相邻权问题等复杂情况,亦需关注与解决。
1w浏览2024-05-17
民事案件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是不是不属于民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资纠纷案件,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二、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三、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五、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调整、计划划转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等。 六、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案件,但是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发生的纠纷案除外。 七、政府部门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当事人以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八、地方政府根据农业产业化政策及规模经济的发展要求,大规模解除农业承包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九、在合作化时期入社而参加裁缝社、铁器社、理发店、马车队等小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要求分割该集体经济组织积累的财产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十、以“一部”为债务人的纠纷案件以及“一部”与农户间的纠纷案件。 十 一、当事人申请破产但提交的申请企业破产材料不齐备,职工安置不落实的案件。 十 二、因操纵投价、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但是因虚假陈述已经有关机关行政处罚或者人民的刑事裁判的,受害人提起侵权的案件除外。 十 三、葬坟纠纷案件包括因争坟地争风水等引发的各种纠纷案件。 十 四、用人单位不缴、欠缴或者少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案件。 十 五、国有企业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进行改制的案件。 十 六、涉及军产房的纠纷案件。 十 七、因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而引起的职工下岗、买断工龄、内退、整体拖欠工资等纠纷;但用人单位未进行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或改制结束后以下岗、买断工龄等名义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十 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房改房买卖、住房补贴给付等执行国家房改政策问题发生的纠纷。 十 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发生的纠纷。 二 十、涉及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争议,如用人单位已经整体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无论劳动者用人单位还是社会保险机构。人民均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降低职工工资标准,导致职工退休以后不能足额领取保险金,退休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因追索不足部分的养老金、医疗费等引起的争议; (2)用人单位未纳入社会统筹保险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 二 十一、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职称、职级、职务、考核考评等产生的争议。 二 十二、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技术入股、知识产权的权属以及利益分配等产生的争议。 二 十三、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承包问题产生的争议。 二 十四、其他不应受理的案件: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4.5w浏览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吗?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实际上是属于民事案件当中比较特殊的一类型案件,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应当适用的是特别程序。而且这是属于非诉程序当中的一种,适用一审终审制。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哪些案件属于公诉案件
1、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2、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对案件侦查终结后,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w浏览2024-10-27
民事案件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是不是不属于民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资纠纷案件,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二、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三、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五、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调整、计划划转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等。 六、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案件,但是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发生的纠纷案除外。 七、政府部门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当事人以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八、地方政府根据农业产业化政策及规模经济的发展要求,大规模解除农业承包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九、在合作化时期入社而参加裁缝社、铁器社、理发店、马车队等小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要求分割该集体经济组织积累的财产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十、以“一部”为债务人的纠纷案件以及“一部”与农户间的纠纷案件。 十 一、当事人申请破产但提交的申请企业破产材料不齐备,职工安置不落实的案件。 十 二、因操纵投价、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但是因虚假陈述已经有关机关行政处罚或者人民的刑事裁判的,受害人提起侵权的案件除外。 十 三、葬坟纠纷案件包括因争坟地争风水等引发的各种纠纷案件。 十 四、用人单位不缴、欠缴或者少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案件。 十 五、国有企业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进行改制的案件。 十 六、涉及军产房的纠纷案件。 十 七、因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而引起的职工下岗、买断工龄、内退、整体拖欠工资等纠纷;但用人单位未进行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或改制结束后以下岗、买断工龄等名义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十 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房改房买卖、住房补贴给付等执行国家房改政策问题发生的纠纷。 十 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发生的纠纷。 二 十、涉及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争议,如用人单位已经整体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无论劳动者用人单位还是社会保险机构。人民均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降低职工工资标准,导致职工退休以后不能足额领取保险金,退休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因追索不足部分的养老金、医疗费等引起的争议; (2)用人单位未纳入社会统筹保险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 二 十一、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职称、职级、职务、考核考评等产生的争议。 二 十二、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技术入股、知识产权的权属以及利益分配等产生的争议。 二 十三、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承包问题产生的争议。 二 十四、其他不应受理的案件: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4.5w浏览
经济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吗?
经济案件不一定属于民事案件,也有可能属于刑事案件。如果属于民事案件,那么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期间,如果发现案件当事人涉嫌犯罪,可能会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如果依旧不知道经济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吗,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离婚案属于民事案件吗
离婚纷争无疑属于民事范畴之内。此类纠纷往往牵扯到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各项财产分配、子女抚育以及债务承担等方面的诸多民事权益争议。在此类离婚诉讼案件中,司法机构将会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并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具体情形,从而做出公正、恰当且合理的裁定结果。
1w浏览2024-10-06
民事案件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是不是不属于民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资纠纷案件,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二、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三、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五、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调整、计划划转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等。 六、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案件,但是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发生的纠纷案除外。 七、政府部门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当事人以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八、地方政府根据农业产业化政策及规模经济的发展要求,大规模解除农业承包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九、在合作化时期入社而参加裁缝社、铁器社、理发店、马车队等小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要求分割该集体经济组织积累的财产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十、以“一部”为债务人的纠纷案件以及“一部”与农户间的纠纷案件。 十 一、当事人申请破产但提交的申请企业破产材料不齐备,职工安置不落实的案件。 十 二、因操纵投价、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但是因虚假陈述已经有关机关行政处罚或者人民的刑事裁判的,受害人提起侵权的案件除外。 十 三、葬坟纠纷案件包括因争坟地争风水等引发的各种纠纷案件。 十 四、用人单位不缴、欠缴或者少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案件。 十 五、国有企业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进行改制的案件。 十 六、涉及军产房的纠纷案件。 十 七、因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而引起的职工下岗、买断工龄、内退、整体拖欠工资等纠纷;但用人单位未进行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或改制结束后以下岗、买断工龄等名义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十 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房改房买卖、住房补贴给付等执行国家房改政策问题发生的纠纷。 十 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发生的纠纷。 二 十、涉及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争议,如用人单位已经整体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无论劳动者用人单位还是社会保险机构。人民均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降低职工工资标准,导致职工退休以后不能足额领取保险金,退休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因追索不足部分的养老金、医疗费等引起的争议; (2)用人单位未纳入社会统筹保险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 二 十一、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职称、职级、职务、考核考评等产生的争议。 二 十二、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技术入股、知识产权的权属以及利益分配等产生的争议。 二 十三、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承包问题产生的争议。 二 十四、其他不应受理的案件: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4.5w浏览
民事诉讼哪些案件属于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吗
具体如下: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部分属于刑事案件,民事部分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出于对司法效率的考虑,由刑事审判庭一并裁判;2、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3、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
1w浏览2024-10-19
民事案件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是不是不属于民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资纠纷案件,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二、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三、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五、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调整、计划划转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等。 六、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案件,但是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发生的纠纷案除外。 七、政府部门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当事人以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八、地方政府根据农业产业化政策及规模经济的发展要求,大规模解除农业承包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九、在合作化时期入社而参加裁缝社、铁器社、理发店、马车队等小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要求分割该集体经济组织积累的财产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十、以“一部”为债务人的纠纷案件以及“一部”与农户间的纠纷案件。 十 一、当事人申请破产但提交的申请企业破产材料不齐备,职工安置不落实的案件。 十 二、因操纵投价、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但是因虚假陈述已经有关机关行政处罚或者人民的刑事裁判的,受害人提起侵权的案件除外。 十 三、葬坟纠纷案件包括因争坟地争风水等引发的各种纠纷案件。 十 四、用人单位不缴、欠缴或者少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案件。 十 五、国有企业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进行改制的案件。 十 六、涉及军产房的纠纷案件。 十 七、因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而引起的职工下岗、买断工龄、内退、整体拖欠工资等纠纷;但用人单位未进行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或改制结束后以下岗、买断工龄等名义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十 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房改房买卖、住房补贴给付等执行国家房改政策问题发生的纠纷。 十 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发生的纠纷。 二 十、涉及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争议,如用人单位已经整体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无论劳动者用人单位还是社会保险机构。人民均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降低职工工资标准,导致职工退休以后不能足额领取保险金,退休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因追索不足部分的养老金、医疗费等引起的争议; (2)用人单位未纳入社会统筹保险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 二 十一、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职称、职级、职务、考核考评等产生的争议。 二 十二、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技术入股、知识产权的权属以及利益分配等产生的争议。 二 十三、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承包问题产生的争议。 二 十四、其他不应受理的案件: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4.5w浏览
哪些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哪些案件属于刑事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对于这些案件,只有被害人或者在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告诉时,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w浏览2024-10-03
民事案件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是不是不属于民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资纠纷案件,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二、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三、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五、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调整、计划划转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等。 六、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案件,但是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发生的纠纷案除外。 七、政府部门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当事人以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八、地方政府根据农业产业化政策及规模经济的发展要求,大规模解除农业承包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九、在合作化时期入社而参加裁缝社、铁器社、理发店、马车队等小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要求分割该集体经济组织积累的财产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十、以“一部”为债务人的纠纷案件以及“一部”与农户间的纠纷案件。 十 一、当事人申请破产但提交的申请企业破产材料不齐备,职工安置不落实的案件。 十 二、因操纵投价、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但是因虚假陈述已经有关机关行政处罚或者人民的刑事裁判的,受害人提起侵权的案件除外。 十 三、葬坟纠纷案件包括因争坟地争风水等引发的各种纠纷案件。 十 四、用人单位不缴、欠缴或者少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案件。 十 五、国有企业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进行改制的案件。 十 六、涉及军产房的纠纷案件。 十 七、因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而引起的职工下岗、买断工龄、内退、整体拖欠工资等纠纷;但用人单位未进行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或改制结束后以下岗、买断工龄等名义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十 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房改房买卖、住房补贴给付等执行国家房改政策问题发生的纠纷。 十 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发生的纠纷。 二 十、涉及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争议,如用人单位已经整体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无论劳动者用人单位还是社会保险机构。人民均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降低职工工资标准,导致职工退休以后不能足额领取保险金,退休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因追索不足部分的养老金、医疗费等引起的争议; (2)用人单位未纳入社会统筹保险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 二 十一、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职称、职级、职务、考核考评等产生的争议。 二 十二、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技术入股、知识产权的权属以及利益分配等产生的争议。 二 十三、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承包问题产生的争议。 二 十四、其他不应受理的案件: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原告向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4.5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34****186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4****698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731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2****482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6****826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77****115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