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农村住的房子属于谁

#宅基地 最新修订 | 2025-01-12
7.6k浏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线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
5.0分服务:3042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宅基地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宅基地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宅基地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农村住房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判断,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1.自有宅基地建房:
在农村,村民若依法取得了宅基地,便可以在其上自行建造房屋。
通常来说,这种情况下所建房屋属于该村民所有。
这是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村民所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的所有权。
2.继承所得房屋:
当通过合法继承的方式取得农村房屋时,继承人就拥有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继承人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在继承房屋后,是不能对宅基地进行翻建、扩建等操作的。
3.购买房屋: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同村村民之间买卖农村房屋,房屋所有权能够依法转移给买受人。
但如果是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农村房屋,合同一般会被认定无效,房屋所有权通常也不会发生转移。

案情回顾:

小朱在农村依法取得宅基地并建房,后想出售该房。同村小李有意购买,小胡(外村人)也出价更高。小朱不知该卖给谁,且小丽继承了农村房屋(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想翻建,小静觉得她不能翻建,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卖房问题,若卖给同村小李,符合规定,房屋所有权能依法转移给小李;若卖给外村人小胡,合同一般会被认定无效,房屋所有权通常不会发生转移。
2、关于小丽继承房屋翻建问题,因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规定,她在继承房屋后,不能对宅基地进行翻建、扩建等操作,小静的看法是正确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苏州156****319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886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2****21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31人选择咨询律师
64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住的房子属于谁
一键咨询
  • 158****2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7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3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6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6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4****62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7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8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6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7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5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3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0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3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5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1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3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4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178****535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930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961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住房属于宅基地吗?
农村住房不是属于宅基地,宅基地是属于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所存在的土地,此土地的归属权为国家,而村民只有使用权;住房就是建立在宅基地上面的建筑物,归个人所有。遇到农村住房属于宅基地吗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住的房子属于谁
1w浏览2025-01-12
农村住宅用地由谁批准
[律师回复] 1.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归乡、县土地管理局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保护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4.4w浏览
农村住宅基地属于谁
10w+浏览2024-10-25
农村村民宅基地属于谁所有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性,已经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为集体所有。更多关于农村村民宅基地属于谁所有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住的房子属于谁的房子
1w浏览2025-01-05
农村住宅用地由谁批准
[律师回复] 1.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归乡、县土地管理局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保护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4.4w浏览
农村宅基地房子属于谁?
10w+浏览2023-09-08
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农民集体所有,是根据土地的性质以及地处的位置来决定的,对农村土地来说,是可以进行转包的,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与土地的使用类型也有关系。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婚房属于谁
1w浏览2025-01-08
农村住宅用地由谁批准
[律师回复] 1.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归乡、县土地管理局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保护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4.4w浏览
农村房子宅基地属于谁
10w+浏览2024-10-22
农村土地三权分别属于谁
农村土地三权一般属于国家和集体,三权就是指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若是依旧不知道农村土地三权分别属于谁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属于谁
农村土地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我国企业及个人所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都是取得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而无形资产不计提折旧,只是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
1w浏览2024-10-18
农村住宅用地由谁批准
[律师回复] 1.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归乡、县土地管理局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保护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4.4w浏览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谁
10w+浏览2023-09-22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谁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性,已经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为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9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则更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10w+浏览
农村自建房属于谁
1w浏览2025-03-09
农村住宅用地由谁批准
[律师回复] 1.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归乡、县土地管理局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保护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4.4w浏览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谁
8w浏览2023-09-18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78****109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1****362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835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35****366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809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56****527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