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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现工伤已经购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工伤纠纷 最新修订 |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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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当员工发生工伤,且所在单位已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时,首要的就是及时送医治疗。
同时,需第一时间告知用人单位相关情况,以便单位后续妥善处理。
2.用人单位在这其中承担着重要责任。
需在事故伤害发生当日,或者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遇到一些特殊状况,比如事故情况复杂、证据收集困难等,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经认定为工伤后,若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相关费用,像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以及生活护理费等。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之后再由用人单位偿还。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时受伤,所在单位已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单位未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小朱家属认为单位拖延,自行在1年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后认定为工伤。但单位此前未依法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于费用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存在过错。在无特殊状况且未经社保部门同意延长时限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2、因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规定,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费用,现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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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浏览2025-01-13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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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浏览202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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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伤原因现在已经休了将近八个月了,请问工资怎么发
法律意见1、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2、在工伤治疗期间,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接受工伤治疗,暂停工作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4、如果进行了工伤认定,工资100%发放。5、如果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只能按病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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