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离婚三个儿子两个女孩怎么判

#子女抚养 最新修订 | 2025-03-29
1.1w浏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在线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5.0分服务:1.9万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子女抚养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子女抚养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一般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定。
2.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
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会考虑双方经济状况,比如一方收入稳定且较高,另一方收入不稳定或较低,经济状况好的在抚养上可能更具优势;
生活环境方面,居住条件好、周边教育资源丰富的一方会更有利;
抚养能力包括是否有时间陪伴孩子、是否有良好的教育理念等;
子女意愿也会被考虑,若孩子已具备一定认知能力且明确表达意愿,法院会适当参考。
3.对于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的情况,法院会尽量公平分配,不会简单按性别平均。
会依据孩子与父母双方感情亲疏,比如孩子与一方更亲近、更依赖,这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有优势;
还会考虑父母各自抚养条件,像一方有稳定住所、能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
4.若一方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如长期吸毒、虐待孩子等,另一方获抚养权可能性大增。
法院可能判决一方抚养部分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以此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和双方权益平衡。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李离婚,育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双方就子女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小许收入稳定、居住环境好且周边教育资源丰富,但平时工作忙陪伴孩子时间少;小李收入较低、居住条件一般,但能时刻陪伴孩子,孩子也与小李更亲近。此外,小许曾有吸毒史。双方都希望获得全部子女的抚养权。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小许虽经济和生活环境方面有优势,但有吸毒史,属于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其获全部抚养权可能性降低。
2、小李虽经济条件欠佳,但能给予孩子陪伴,且孩子与其感情更亲近,在争取抚养权上有一定优势。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尽量公平分配,可能判决小李抚养部分孩子,小许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连云港135****526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8****249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814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94人选择咨询律师
39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三个儿子两个女孩怎么判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3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8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5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2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6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3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7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3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2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2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0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6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5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3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5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6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135****41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949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667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女儿两岁三个月抚养权归谁?
女儿两岁三个月抚养权的归谁是不一定的,因为需要结合许多因素来考虑的,就比如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予优先考虑。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三个儿子两个女孩怎么判
1w浏览2025-03-29
父亲有车祸去世, 下有儿子, 女儿出嫁, 儿子是女儿, 女儿是儿子吗?
[律师回复]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4.8w浏览
离婚孩子判两个女儿怎么判
10w+浏览2023-09-19
有两个女儿离婚了孩子归谁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有两个女儿离婚了孩子归谁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一个女儿两个儿子三个孩子离婚怎么判
1w浏览2025-01-03
父亲有车祸去世, 下有儿子, 女儿出嫁, 儿子是女儿, 女儿是儿子吗?
[律师回复]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4.8w浏览
两个人离婚孩子俩个孩子一儿一女怎么判
10w+浏览2023-09-21
有两个女儿离婚了孩子怎么判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有两个女儿离婚了孩子怎么判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离婚怎么判
1w浏览2025-03-02
父亲有车祸去世, 下有儿子, 女儿出嫁, 儿子是女儿, 女儿是儿子吗?
[律师回复]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4.8w浏览
两个女儿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10w+浏览2023-09-26
有两个女儿离婚了孩子怎么判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有两个女儿离婚了孩子怎么判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有三个小孩两个儿子一个女孩怎么办
1w浏览2025-07-26
父亲有车祸去世, 下有儿子, 女儿出嫁, 儿子是女儿, 女儿是儿子吗?
[律师回复]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4.8w浏览
你好请问生完小孩两个女儿还可以要一个孩子吗
10w+浏览2023-09-10
父母离婚两个女儿孩子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之规定,在涉及父母离异的情况之下,子女抚养权利的归属问题应依据对未成年人权益最大程度保护的准则进行裁量。倘若父母双方难以就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共识,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司法机构依据案情实际作出公正裁决。若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相关司法机关亦需充分尊重并考虑其本人真实意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两个儿子三个女儿离婚怎么判
1w浏览2025-04-09
父亲有车祸去世, 下有儿子, 女儿出嫁, 儿子是女儿, 女儿是儿子吗?
[律师回复]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4.8w浏览
女方生了两个小孩男方初婚能办三孩准生证吗
10w+浏览2023-09-05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8****400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34****719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826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7****753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221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52****71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