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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占用耕地怎么补偿

#补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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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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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专业能力强,补偿标准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补偿标准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修路占用耕地的补偿涵盖多方面:
1.土地补偿费
这笔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比如在某个村子修路占地,土地补偿费就归村集体统一管理,后续用于村子的公共建设等事务。
2.安置补助费
专门用来安置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
像有的地方因修路占了耕地,当地就会用安置补助费帮助农民重新就业、开展新的生产活动等,确保他们能维持生活。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
要是耕地上有房屋、树木等附着物,以及正在生长的青苗,其所有者就能获得相应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补偿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通过申请协调、裁决等法定程序解决。
比如觉得补偿过低,可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经相关部门评估后确定合理补偿数额。

案情回顾:

小何所在村子因修路占用了耕地。村集体收到了土地补偿费,但小何认为应按每户人口重新分配这笔费用,而不是由村集体统一管理用于公共建设。同时,小何耕地上有树木和青苗,他发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未足额发放。另外,小何觉得整体补偿标准过低,无法保障其原有生活水平,与村集体和相关部门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土地补偿费依法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统一管理用于公共建设符合规定,小何要求重新分配缺乏法律依据。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应归所有者小何,若未足额发放,小何有权要求补足。
3、若小何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通过申请协调、裁决等法定程序,经相关部门评估确定合理补偿数额,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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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占用耕地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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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被修路占用要怎样补偿
耕地被修路占用要怎样补偿并没有一个明确的金额标准。具体的补偿包括:按照土地原来的用途进行计算,支付土地补偿的费用、临时安置的费用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具体的金额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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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村里修路占用耕地咋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
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
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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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修路占用自家耕地
私人修建道路非法占用耕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将耕地转为其他用途,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如涉案面积较大,破坏大量耕地资源,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款。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擅自侵占他人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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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修路占用耕地咋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
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
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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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修路占用农村耕地如何补偿
占用农村耕地应当根据耕地的产值,耕地现状,当地的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供求关系等各方面的因素确定补偿标准,因此,国家修路占用农村耕地如何补偿的这个问题必须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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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村里修路占用耕地咋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
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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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耕地修路怎么补偿是正确的?
占用耕地修路怎么补偿需要根据行政机关所实施的征地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如果是征收耕地的,此时是需要根据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来计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的,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与青苗补偿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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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修路占用耕地咋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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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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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修路占用农村耕地怎么补偿
国家道路建设涉及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标准参照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并全额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住宅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以及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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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村里修路占用耕地咋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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