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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工伤单位写错怎么办

#工伤认定 最新修订 |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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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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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单位申报工伤时,若不小心写错信息,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1.审核环节纠错:
一旦发现申报信息有误,要第一时间联系社保部门,说明情况,询问能否在审核环节直接更正错误信息。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需如实提供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像职工姓名、事故时间和地点等关键信息出错,极有可能影响工伤认定,导致认定流程受阻。
2.未作认定决定时处理:
若已提交错误申报,但社保部门还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此时可重新提交正确的申报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同时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请求更正申报信息。
3.已作认定决定后的处理:
要是工伤认定决定已经作出,才发现信息错误,职工可向作出认定决定的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以此要求纠正错误的工伤认定信息,从而保障自身应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在工作中受伤,单位为其申报工伤时,将事故时间写错。社保部门开始审核,小许担心因时间错误影响工伤认定。单位发现问题后,及时联系社保部门说明情况,此时社保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小许要求单位重新提交正确申报材料,但单位认为没必要,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单位写错事故时间这一关键信息,可能导致工伤认定受阻。
2、由于社保部门还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单位应按规定重新提交正确的申报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说明情况并请求更正,以保障小许的工伤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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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错过工伤申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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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无过错责任 (一)一般过错推定,指在某些情况下,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并造成损害的负民事责任,但如果加害人能证明损害不是由于他的过错所致,可以免除责任。 (二)特殊过错推定,指行为人必须证明有法定的抗辩事由的存在,以表明自己是无过错的,才能对损害后果不负责任。 (三)一般来说只有不可抗力、第三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下才能免责,因此,此种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极为类似,有学者把无过错责任分为绝对无过错与相对无过错,而相对无过错即相当于过错推定,但两者实际上有根本的区别, 二、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一)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见前文),至于因何发生这种损害行为“则是现代社会必要经济活动,实无不法性可言”.因此,它不能起到预防不法行为之作用,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 (二)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因此在侵权领域中,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 (三)从免责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并不存在免责的事由,而过错推定承认加害人有反驳的机会,在存在不可抗力时,也有机会免责,所以它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归责方法。 (四)从司法审判实践的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故法官对此责任的适用缺乏弹性和适应性,而过错推定给法官在认定加害人举证反驳,提出免责事由单方面的认定有了一定的裁量权,有利于法律原则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变化发展,这也归根于两者的性质,一个以分配损失为必要,一个仍然以过错补偿为原则。 (五)受害人的过失能否成为两种责任的免事由;不可抗力能否成为两者的免责事由。两方面的区别非常精辟的反映两者在具体适用过程的差别。当然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看,两种责任完全可以合并存在,相互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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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错过工伤申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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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了单位的工伤申报期怎么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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