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批捕之后什么时候执行逮捕

#强制措施 最新修订 | 202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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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陈竞静律师在线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7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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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强制措施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强制措施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强制措施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批捕决定作出后的执行情况
当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也就是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后,公安机关通常会马上执行逮捕
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活动能顺利开展。
2.逮捕执行的具体程序
执行逮捕时,公安机关必须出示逮捕证。
拿到逮捕证后,要求被逮捕人在上面签名、按手印。
要是被逮捕人拒绝,侦查人员会在上面注明情况。
3.逮捕后的后续处理
逮捕完成后,要立刻把被逮捕人送到看守所羁押
并且,除了实在没办法通知的情况,公安机关要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让他们知晓情况。

案情回顾:

小胡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其实施逮捕,遂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经审查后作出批捕决定。公安机关收到批捕决定后,迅速准备执行逮捕。然而,小胡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小波折。

案情分析:

1、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逮捕请求的同意,此程序保障了逮捕的合法性与严肃性。本案中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后,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符合法定程序。
2、执行逮捕时,按规定需出示逮捕证,并要求被逮捕人签名、捺指印,若拒绝签名、捺指印,侦查人员注明即可,不影响逮捕的执行。逮捕后应立即送看守所羁押,并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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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之后什么时候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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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之后能否取保候审
批准逮捕后,一般很难再申请取保候审。但如果出现新情况或新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也可能会获得批准。比如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充分证明其有罪,或者嫌疑人、被告人身体状况严重到无法自理生活等。总体来说,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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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批捕之后什么时候执行逮捕
1w浏览2025-05-17
有个同学被抓了,是我去上诉的,现在法院已经批准逮捕了,你们知道批准逮捕立即执行是由哪个部门执行的呢?麻烦给我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立即执行,顾名词义:就是平时说的马上执行,不能拖延的意思!是没有明确司法解释的。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作出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第一百二十三条 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应当注明。
  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 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 书》发给被逮捕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 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 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签发《逮捕证》并立即执行, 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原决定的机关。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原决定的机关, 并说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
 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讯问,并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 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4.《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七十一条又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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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之后执行逮捕时间
10w+浏览2024-02-20
批捕或者逮捕之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批捕或者逮捕之后还能取保候审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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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批准逮捕之后多长时间执行逮捕
1w浏览2025-07-02
有个同学被抓了,是我去上诉的,现在法院已经批准逮捕了,你们知道批准逮捕立即执行是由哪个部门执行的呢?麻烦给我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立即执行,顾名词义:就是平时说的马上执行,不能拖延的意思!是没有明确司法解释的。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作出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第一百二十三条 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应当注明。
  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 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 书》发给被逮捕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 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 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签发《逮捕证》并立即执行, 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原决定的机关。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原决定的机关, 并说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
 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讯问,并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 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4.《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七十一条又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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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之后执行逮捕时间
10w+浏览2024-03-05
批捕或者逮捕之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批捕或者逮捕之后还能取保候审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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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批准逮捕之后多久之内要执行
1w浏览2025-04-21
有个同学被抓了,是我去上诉的,现在法院已经批准逮捕了,你们知道批准逮捕立即执行是由哪个部门执行的呢?麻烦给我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立即执行,顾名词义:就是平时说的马上执行,不能拖延的意思!是没有明确司法解释的。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作出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第一百二十三条 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应当注明。
  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 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 书》发给被逮捕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 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 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签发《逮捕证》并立即执行, 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原决定的机关。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原决定的机关, 并说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
 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讯问,并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 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4.《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七十一条又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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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之前取保候审
10w+浏览2024-10-30
检察院批捕后什么时候执行逮捕
检察院批捕之后就会马上执行逮捕,最多也不会超过24个小时,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批捕的这种决定之后就会马上送达公安机关。如果公安机关不马上执行逮捕,在这一过程中让犯罪嫌疑人有机会逃跑的话,就会加重侦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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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批准逮捕后什么时候执行逮捕令
1w浏览2025-05-20
有个同学被抓了,是我去上诉的,现在法院已经批准逮捕了,你们知道批准逮捕立即执行是由哪个部门执行的呢?麻烦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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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作出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第一百二十三条 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应当注明。
  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 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 书》发给被逮捕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 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 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签发《逮捕证》并立即执行, 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原决定的机关。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原决定的机关, 并说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
 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讯问,并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 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4.《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七十一条又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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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之后取保候审
10w+浏览2024-10-05
批捕或者逮捕之后还能不能取保候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批捕或者逮捕之后还能不能取保候审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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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批准逮捕之后能取保候审吗
1w浏览2024-11-29
有个同学被抓了,是我去上诉的,现在法院已经批准逮捕了,你们知道批准逮捕立即执行是由哪个部门执行的呢?麻烦给我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立即执行,顾名词义:就是平时说的马上执行,不能拖延的意思!是没有明确司法解释的。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作出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第一百二十三条 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应当注明。
  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 逮捕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 书》发给被逮捕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 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 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签发《逮捕证》并立即执行, 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原决定的机关。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原决定的机关, 并说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
 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讯问,并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 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4.《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七十一条又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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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什么时候执行逮捕
10w+浏览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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