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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申请破产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 最新修订 |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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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刘巍律师在线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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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公司债务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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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企业申请破产后,管理人接管企业,清理资产和债务
2.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职工权益、社保补偿金、欠税、普通债权顺序清偿。
财产不足时,同一顺序按比例分配。
3.有担保债权债权人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
4.若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需对企业债务担责。
5.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各方权益,保障债权人合理受偿。

案情回顾:

小朱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经营不善申请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清理资产与债务时,发现该企业有担保债权、普通破产债权,还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税款。同时,小胡作为企业股东被查出存在出资不实情况。在清偿债务时,普通破产债权人小丽认为应先偿还自己的债权,而不是按法定顺序清偿,与管理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后管理人接管企业清理资产与债务,破产财产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职工工资等费用、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欠缴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所以小丽要求先偿还其普通破产债权不符合法律规定。
2、对于有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
3、小胡作为出资不实的股东,可能要对企业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企业破产程序就是为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按法定程序使债权人获得合理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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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申请破产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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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申请破产后会怎么样?
如果企业申请破产后的是:对债务人来说,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以及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对债权人来说,如果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即别除权人可以由担保物获得清偿,如果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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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浅谈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的问题,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如果企业破产应该如何进行债权申报呢?
[律师回复] 企业改制中,越来越多的开始采用破产这种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破产了,针对破产,作为债权人的信用社该怎么办?应当积极申报债权。
一、申报的时间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破产法(试行)》第9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司法实践中,信用社作为债权人,债权额一般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法院一般都要向信用社发出申报债权的书面通知即“债权申报通知书”,根据上述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的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有些案件中,当法院无意或者有意而未通知信用社时,信用社在得知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的消息后,必须及时查阅刊登在本市、本省报纸上的债权申报公告或者亲自到法院询问,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
二、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其中债权申报书应当写明借款的经过、判决执行情况、目前拖欠本息费用情况等事项。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企业破产中,还有另外重点需要引起注意:
(一)对于经法院执行裁定已经抵偿给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要及时向法院及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取回属于信用社的财产,不再列入破产财产;对于此种情况,信用社需要行使的是取回权, 而不需要另行申报债权。
(二)对于设定抵(质)押的贷款,企业破产的,信用社仍需申报债权,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不能认为抵(质)押贷款没有风险而不申报,不申报的仍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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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后果
10w+浏览2024-11-22
企业申请破产法人后果
企业破产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可能产生三大法律影响:个人责任压力、人身自由受限及可能面临的刑事处分。若法人建立过程无瑕疵,法定代表人通常不承担亏损责任。对于个人独资法人,若能区分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则不需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除出资瑕疵股东外,通常不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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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浅谈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的问题,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如果企业破产应该如何进行债权申报呢?
[律师回复] 企业改制中,越来越多的开始采用破产这种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破产了,针对破产,作为债权人的信用社该怎么办?应当积极申报债权。
一、申报的时间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破产法(试行)》第9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司法实践中,信用社作为债权人,债权额一般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法院一般都要向信用社发出申报债权的书面通知即“债权申报通知书”,根据上述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的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有些案件中,当法院无意或者有意而未通知信用社时,信用社在得知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的消息后,必须及时查阅刊登在本市、本省报纸上的债权申报公告或者亲自到法院询问,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
二、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其中债权申报书应当写明借款的经过、判决执行情况、目前拖欠本息费用情况等事项。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企业破产中,还有另外重点需要引起注意:
(一)对于经法院执行裁定已经抵偿给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要及时向法院及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取回属于信用社的财产,不再列入破产财产;对于此种情况,信用社需要行使的是取回权, 而不需要另行申报债权。
(二)对于设定抵(质)押的贷款,企业破产的,信用社仍需申报债权,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不能认为抵(质)押贷款没有风险而不申报,不申报的仍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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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破产债务怎么办
10w+浏览2023-09-17
企业申请破产法人后果
企业破产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可能产生三大法律影响: 个人责任压力、人身自由受限及可能面临的刑事处分。 若法人建立过程无瑕疵,法定代表人通常不承担亏损责任。 对于个人独资法人,若能区分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则不需承担民事责任。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除出资瑕疵股东外,通常不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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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浅谈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的问题,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如果企业破产应该如何进行债权申报呢?
[律师回复] 企业改制中,越来越多的开始采用破产这种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破产了,针对破产,作为债权人的信用社该怎么办?应当积极申报债权。
一、申报的时间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破产法(试行)》第9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司法实践中,信用社作为债权人,债权额一般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法院一般都要向信用社发出申报债权的书面通知即“债权申报通知书”,根据上述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的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有些案件中,当法院无意或者有意而未通知信用社时,信用社在得知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的消息后,必须及时查阅刊登在本市、本省报纸上的债权申报公告或者亲自到法院询问,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
二、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其中债权申报书应当写明借款的经过、判决执行情况、目前拖欠本息费用情况等事项。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企业破产中,还有另外重点需要引起注意:
(一)对于经法院执行裁定已经抵偿给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要及时向法院及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取回属于信用社的财产,不再列入破产财产;对于此种情况,信用社需要行使的是取回权, 而不需要另行申报债权。
(二)对于设定抵(质)押的贷款,企业破产的,信用社仍需申报债权,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不能认为抵(质)押贷款没有风险而不申报,不申报的仍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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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权债务申报登记
10w+浏览2024-11-08
私营企业如何申请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的主要程序如下:(一)破产申请的提出;(二)破产申请的受理;(三)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四)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五)破产的和解与整顿;(六)破产宣告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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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浅谈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的问题,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如果企业破产应该如何进行债权申报呢?
[律师回复] 企业改制中,越来越多的开始采用破产这种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破产了,针对破产,作为债权人的信用社该怎么办?应当积极申报债权。
一、申报的时间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破产法(试行)》第9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司法实践中,信用社作为债权人,债权额一般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法院一般都要向信用社发出申报债权的书面通知即“债权申报通知书”,根据上述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的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有些案件中,当法院无意或者有意而未通知信用社时,信用社在得知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的消息后,必须及时查阅刊登在本市、本省报纸上的债权申报公告或者亲自到法院询问,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
二、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其中债权申报书应当写明借款的经过、判决执行情况、目前拖欠本息费用情况等事项。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企业破产中,还有另外重点需要引起注意:
(一)对于经法院执行裁定已经抵偿给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要及时向法院及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取回属于信用社的财产,不再列入破产财产;对于此种情况,信用社需要行使的是取回权, 而不需要另行申报债权。
(二)对于设定抵(质)押的贷款,企业破产的,信用社仍需申报债权,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不能认为抵(质)押贷款没有风险而不申报,不申报的仍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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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破产债务,怎样申请
10w+浏览2023-09-07
企业破产如何申请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企业破产如何申请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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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的问题,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如果企业破产应该如何进行债权申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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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的时间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破产法(试行)》第9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司法实践中,信用社作为债权人,债权额一般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法院一般都要向信用社发出申报债权的书面通知即“债权申报通知书”,根据上述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的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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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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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企业破产中,还有另外重点需要引起注意:
(一)对于经法院执行裁定已经抵偿给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要及时向法院及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取回属于信用社的财产,不再列入破产财产;对于此种情况,信用社需要行使的是取回权, 而不需要另行申报债权。
(二)对于设定抵(质)押的贷款,企业破产的,信用社仍需申报债权,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不能认为抵(质)押贷款没有风险而不申报,不申报的仍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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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的企业债务,如何申请?
10w+浏览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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