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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房主是谁

#宅基地 最新修订 |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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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农村自建房房主通常以宅基地和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准,一般申请宅基地获批者就是房主。
2.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房,没明确约定时,虽登记一人为房主,但房屋属家庭共有。
3.房屋因继承、赠与等权属变化,要及时办产权变更,新登记人成房主。
4.有产权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确定实际房主。

案情回顾:

小朱申请宅基地获批后自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权属证书均登记小朱为房主。后来小朱儿子小李也出资参与了房屋的后续建设。小朱去世后,小李认为房屋自己也有出资应归自己所有,而小朱的女儿小丽则认为登记的房主是父亲,自己也有继承权。双方就房屋产权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通常申请宅基地并获审批的申请人是自建房房主,本案初始房主为小朱。但小李参与出资建设,在无明确约定时,房屋虽登记小朱一人,实际可能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2、小朱去世后因继承导致房屋权属可能变化,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现双方存在产权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确定实际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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