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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具备的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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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是,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和落实资金来源。
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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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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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具备的条件
1、建设项目的本身有没有按照现行的相关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核准等手续,有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2、招标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申报了招标项目的审批程序并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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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批复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出借账户的判断标准: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均不得擅自将本人的私人账户或者公司账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此种行为即被视为“出借账户”。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阐述如何合理地界定出借账户这一概念。
所谓出借账户,是指出借人将自己的账户交给借用人使用,并由借用人实际掌控该账户,以便于其开展各种经济活动。
这种情况与代收款项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当原告向借用人指定的出借人账户支付款项时,通常可以理解为这是经过双方协商后确定的账户,因此原告在这个时候应该意识到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然而,如果原告在事后仅仅因为出借账户这一理由,便要求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这样的主张往往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持。
其次,我们需要区分对待不同类型的出借主体。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以及亲密朋友之间互相使用账户的现象确实存在,但偶尔性的使用并不必然构成出借账户,也不能因此就断定出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如果出借人和借用人之间存在着婚姻关系、合伙关系等特殊关系,那么我们可以考虑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合伙债务,进而让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上海首套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上海市对于首次购买住宅的要求如下:
第一,若申请人曾经使用商业贷款购置过一套住宅并已经结清了贷款,那么他们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的住宅将被视为首套房;
第二,如果申请人曾经使用商业贷款购置过一套住宅,之后又将其售出,并且在房屋登记系统中无法查询到该房产信息,但是在银行的征信系统中却能查到相关的贷款记录,那么他们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的住宅也将被视为首套房;
第三,如果申请人曾经全额付款购置过一套住宅,那么他们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的住宅同样会被视为首套房;
第四,如果申请人曾经全额付款购置过一套住宅,之后又将其售出,并且在房屋登记系统中无法查询到该房产信息,那么他们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的住宅仍然会被视为首套房;
第五,如果申请人个人名下拥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并且这两套房产均已全部偿还完毕并售出,同时他们能够提供这两套房产已售出的证明文件,那么他们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的住宅仍可被视为首套房;
第六,如果申请人个人名下仅有一套商业贷款记录,并且该笔贷款已经偿还完毕并售出,同时他们能够提供该房产已售出的证明文件,那么他们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新的住宅也将被视为首套房;
第七,如果申请人夫妇双方中有一人在结婚前曾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过一套住宅,而另一人则在结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宅,婚后他们希望以夫妇双方的名义共同申请贷款。
如果这两笔贷款均已偿还完毕,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具体因素来灵活掌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程项目进行招标具备哪些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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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项目招标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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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具备如下必要的条件:
首先,行为人为该项行为必须具有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换言之,任何一个民事法律行为都需基于当事人的明确意向表达,并且旨在产生特定的法律效应。
因此,任何一个参与到民事法律行为中的人都必须具备预见并理解其行为性质与可能带来的结果所需的基本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意思表示须真实无瑕;
因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之后所形成的法律后果正是当事人所期望的,这样的话,意思表示便必须在主体本身的自愿且自觉的情况下表达出来,并且要尽可能地体现出行为人最真诚的意愿。
然而,若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在欺诈、胁迫等来自外部的压力或强迫之下产生的,那么它将不再能准确无误地表达出行为人内心真正的意志。
最后,在保证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还应遵循的另一个重要环节便是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条文,以及社会公众所共同认可的道德准则与公序良俗。
这意味着,我们必须遵守并且尊重法律中所设定的所有禁止性条款与约束力较强的命令性条款,否则的话,尚未来得及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将会因触犯这些规定而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工程项目开工应具备哪些条件
开工前具备的条件:(1)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4)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5)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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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车险代位求偿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保险期间内,若保险车辆发生了保险责任范畴内的损失,且损失理应由第三方负有赔偿责任,那么,被保险人应当向该第三方递交一份详细描述车辆损失情况以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车辆损失赔偿要求通知书》。
(2)如果第三方向被保险人拒绝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金,则被保险人须向保险公司提交一份《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同时附上相关的单据和证明文件,并签署一份《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以明确地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中的规定,对所有的赔款进行精细的计算,并最终支付相应的赔款。
(4)在保险公司完成赔偿之后,业务处理部门将会对此进行结案登记,并在备注中注明这是一起“代位赔偿案件”。
(5)保险公司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针对第三方的追偿工作。
(6)在获得代位赔偿后,追回的款项将用于抵扣已支付的赔款。
(7)当保险公司从第三方追偿所得的款项超过保险赔偿金额时,超出部分应全额返还给被保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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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罪须具备什么条件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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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物业费免交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申请免除物业管理费用之事项,请遵循以下几点要求进行操作:
首先,若开发商尚未将房屋交付予您,那么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您有权利向其提出免除物业管理费用的请求;
其次,如果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物业服务质量未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标准,那么您也拥有同样的权利去提出这样的请求;
再者,如果物业公司并未获得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仍有权利对相关费用提出免除请求;
最后,若发现物业公司在收取合同中所规定的费用时存在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或者收费不合理的情况,身为物业使用者及受益方的您则具有权力就此种违规费用提出免除的请求。
另外,对于长期闲置的空置房产而言,按照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您有权请求物业公司以70%或者50%的比例来减轻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负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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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变更项目总监理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的调整与变更自然是允许的,但是这种调整不能被视为随心所欲的行为,其应该遵循严谨的流程以及规定的条件。
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他们需要具备全面且丰富的知识体系,其中涵盖了工程技术、经济学、法学以及组织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理论知识。
2、工程建设单位基于自身的需求,会选择委任具有相应资质与能力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依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经过严格审核的勘察设计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在工程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成本、进度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与管理,同时也负责对合同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以及对工程建设相关各方之间的关系进行妥善的协调,并且还需承担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3、当建设单位决定与某家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签署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如果该单位同时承接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的委托,那么就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这些服务的具体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以及酬金等相关条款,以确保各项服务能够按照预定计划顺利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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