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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赡养老人去世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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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停止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
如果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年中去世,个税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的停止时间是老人去世的当年年末。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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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赡养老人去世如何申报
个税赡养老人的申报方法:打开个人所得税,在首页中,点击赡养老人,提交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按月度在发工资的时候扣除,勾选第一项。如果自行按年度到税务局自行办理的,勾选第二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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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孙子女要赡养老人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儿子去世孙子女要赡养老人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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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儿媳有赡养老人义务吗
没有。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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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儿媳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没有。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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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老人在世儿子翻盖的房子归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老年人屋基由其子承建,房产最终归属老人这一问题,我要解释的是,农村宅基地的建造权与使用权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他们只能被授予给个人。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农村村民对于宅基地的所有权虽然由集体享有,但每个个体仅具备使用的权利。
未经过官方批准,无人有权进行交易或是以其它不合法的方式转让。
当农村居民出售、租赁或者赠送房产之后,他们再次请求获得宅基地的机会将不会得到许可。
对于宅基地纠纷的解决途径,我给出以下建议:
首先,当农户之间出现宅基地权属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该尊重历史事实,保持互相礼让的态度,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
其次,如果协商无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当地的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相关机构提交处理申请。
第三,如果乡镇部门拒绝接受申请,当事人双方可以直接向县级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申请,如果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他们可能会被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
最后,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以先尝试调解;
如果调解失败,他们必须做出处理决定。
对于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原则,我认为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依法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其次,依法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随着房屋的转移而转移的原则。
第四,尊重历史事实,正视当前状况,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最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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