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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割与持股分立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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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股权分割是现有股东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额外的现金就可以获得公司新股票的股票发行方式。
持股分立也叫股权分立,是股权分置,也叫股改,是指股东持有相同的股票却没有相同的权利,比如持有非流通股的股东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东一样去交易股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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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割与持股分立有何区别
股权分割是现有股东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额外的现金就可以获得公司新股票的股票发行方式。持股分立也叫股权分立,是股权分置,也叫股改,是指股东持有相同的股票却没有相同的权利,比如持有非流通股的股东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东一样去交易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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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东解除质押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若出质人与质权人能达成一致意见,出质人在其债务提前履行完毕之后,股权质押协议便可提前解除。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便不得擅自解除该份协议。
此外,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够解除股权质押协议。
【合同约定解除】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买卖双方在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决定解除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
同时,法律也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当这些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拥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法定解除】在以下五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无法达到合同设定的目的;
2.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表明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予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5.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哪些法律风险
[律师回复] 解析:
股权投资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虚假出资所引发的法律风险,即已出资的股东极有可能为其他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埋单”;
其次,对于那些出借资金并协助他人进行虚假出资的投资者而言,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此外,对于采用非货币财产方式进行出资的投资者来说,其投资的财产价值或者权属若存在瑕疵,将会给其带来法律风险。
为了规避上述风险,投资者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务必加强对于其他股东的资信状况进行详细的审查和了解,做到出资到位,同时,还需严格监督其他股东的出资情况。
其次,股权受让过程中亦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例如,标的公司可能存在尚未被发现的或有债务,一旦这些债务被债权人追索,势必会对受让股权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零对价”股权的交易也存在潜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如果受让方明知该未尽出资义务的事实而仍然接受股权,那么受让方就应当与该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投资者在进行“零对价”股权受让时,务必要审慎考虑其中的风险因素。
针对以上风险,投资者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首先,有目的地、有针对性地对标的公司的或有债务进行深入的询问或调查,以便全面掌握相关信息。
其次,在进行股权投资前,投资者应该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进行详尽的评估和分析,以降低投资风险。
最后,投资者还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分立与持股分立有何异同?
股权分立是现在有股东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额外的现金就可以获得公司新股票的股票发行方式。持股分立是股权分置,也叫股改,是指股东持有相同的股票却没有相同的权利,比如持有非流通股的股东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东一样去交易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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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中止诉讼终结诉讼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此两者所涉适用于的情境并不仅仅存在差异性,同时在法律效力及结果层面上亦同样各异无常。
中止执行仅意味着本次执行程序阶段性的暂告结束,而非对整个案件的彻底终局,当申请执行方发现被执行人已具备足够履行义务之能力时,其有权再次启动申请执行程序,且在此过程中,无需受制于申请执行期限的约束与限制。
然而,若执行程序已经宣告终结,则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定权益将随之消失殆尽,无法再依据原判决向法院提出新的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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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与刑事案件之间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区分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是因为这两种类型的案件虽然涉及到违法行为,但是其性质却截然不同。
如果某种违法行为尚未达到应受刑事惩罚的程度,那么将会依据相关的治安管理规定来进行处罚措施;
反之,如果该种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地触犯了刑法,那么就会构成犯罪,需要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的案件便属于刑事案件。
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清晰的界限,那就是“有罪的”和“无罪的”。
其次,关于这两类案件的具体细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性质上的差异。
治安案件是指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引发的案件,而刑事案件则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被控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第二,特点上的差异。
治安案件通常情况下情节较为轻微,尚未达到应受刑事惩罚的程度。
然而,若情节严重,已经触犯了刑律并达到了应受刑事惩罚的标准,那么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
此外,刑事案件的外在表现形式往往呈现出直接侵害的形态,大多数案件都存在着明显的犯罪现场,案件之间的因果联系错综复杂且多样化,案件的形成过程也具有阶段性和突发性的特征。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
与准驾车型不符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必须持有与其所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否则便是“持证不符”的违法行为。
针对此种情况,可采取以下相应措施进行处罚和处理:
1.罚款金额在200元至2000元之间不等。
2.对违法驾驶员进行计分管理,每项违法行为将扣除其驾驶证12分。
3.情节严重者,可同时依法给予其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
4.若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阶段,则实习期驾驶证将被注销,无法继续使用。
5.对于持有B类及以上等级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完成科目一学习和考试之后的30日内,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驾驶证降级手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股权分立与持股分立有何异同
股权分立是现在有股东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额外的现金就可以获得公司新股票的股票发行方式。持股分立是股权分置,也叫股改,是指股东持有相同的股票却没有相同的权利,比如持有非流通股的股东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东一样去交易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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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代持与隐名股东区别是什么?
对隐名股东和股权代持来说,产生的方式不同,法律概念不同,所承担的法律义务不同,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是相对应的,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但是不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参与公司的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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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东参与股票分红需要持股多久?
我国对于想要参与股票分红的股东的持股时间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此时是可以由股东和公司之间协商约定的。其实股东出资之后,其就是享有对公司的利润的分红的权利的,但是股东和公司之间存在特殊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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