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投资公司合伙人是股东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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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不是。
律师解析
不是。
一般把公司当中的创始股东、真正参与公司运作管理的股东称为合伙人
而把仅仅投钱,追求回报,不参与经营的投资人称为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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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合伙人是股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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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合伙人是股东吗
不是。一般把公司当中的创始股东、真正参与公司运作管理的股东称为合伙人。而把仅仅投钱,追求回报,不参与经营的投资人称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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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合伙制基金可否向股东投资?
合伙制基金是可以向股东进行投资的,但在进行备案时必须要有特殊的登记,因为合伙时真是有明确的规定,不能有同业竞争,所以在进行备案和签署合同的时候需要明确标注不能有同行进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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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成股东合法吗?
合法。合伙企业也可以成为投资人出资设立公司。合伙企业也是可以对外投资成为其他公司的股东的,法律规定投资人是可以有两个种类,一个是自然人还有一个就是法人,所以合伙企业也是可以称为外商公司的投资人的。对于公司而言,投资人就是出资人,所以公司设立之后就成为了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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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团伙盗窃6万元,自首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将某一行为判定为自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为犯罪事实所涵盖的范畴内,在相关机构受理案件之前,自行前往警方报案;
其次,行为人可能因为身患疾病或是受到了身体伤害等原因,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后,出于减轻自身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目的,便委托他人先行进行报警处理或者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最后,如果犯罪行为尚未被发现,仅仅由于行为人的行踪存在可疑之处,被相关机构进行盘查和教育之后,行为人能够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行为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会受到罚金的处罚;
而对于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盗窃行为,行为人则需要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样也会受到罚金的处罚;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盗窃行为,行为人则需要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处罚,并且还会受到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七条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合伙创业股东没钱投资了怎么办?
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后,有不按期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针对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可以由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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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如何进行公司股份退股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公司正式注册设立之后,其股东便无法实现退出股份的目的。
若要实现所谓的"退股"过程,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四种途径:
首先,股东可以选择将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转让予其他股东,只要双方就转让价格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同时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手续,便可顺利完成这一过程;
其次,股东也可以选择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
再者,公司亦有权回购股东手中的股权;
最后,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还可以通过申请解散公司来实现退出股份的目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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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污蔑偷东西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遭遇他人蓄意诋毁谩骂或指控盗窃等不实之词,应前往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寻求支援与协助,由公安部门对相关案件展开细致调查工作。
在整个过程中,涉及人员同样需要积极收集有利于自我清白的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任何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意图使他人遭受刑事追责或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皆属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严重违法行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法律股东去世,股权可暂不变更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后,应于协议变更生效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手续;
若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变更时,同样也须在变更生效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事宜,并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报送新进股东之主体身份证明文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中所存在的自然人股东死亡事项,若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了相应的股东资格,则该公司亦需按照上述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创业股东没钱投资了怎么办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合伙创业股东没钱投资了怎么办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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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债务承担归谁
[律师回复]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针对股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该如何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却明确指出,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所有的财产来负担。
具体而言:
1.股东应按照其投入公司的资金份额对公司负担相应法律责任。
因此,在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之后,公司所背负的债务仍然应该由公司所有的财产来承担。
2.若股东在出资过程中存在虚假出资或其他违法行为,则其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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