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婚前财产经过公证赠予给我父母,他们以这笔钱有一部分是彩礼为由,像法院申请撤销赠与?
[律师回复] 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能随意撤销,婆家或丈夫难以有资格来“撤销”你与你父母之间的赠与合同。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彩礼的返还纠纷,通常发生在婚约财产纠纷或离婚诉讼中,请求权主体是给付彩礼的一方(男方或其父母),对象是接收彩礼的一方(女方或其父母)。
你的赠与是“独立的处分行为”:你将个人财产赠与父母,行使的是财产所有权。如果这笔钱里确实包含婆家当初给的彩礼,且已经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例如婚前明确赠与给你个人的),你自愿将其转赠父母,是另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婆家不能因为钱曾经是“彩礼”,就跳过去追索你父母的财产。他们只能针对“你”主张返还彩礼,但前提是符合法定的返还情形(如未共同生活、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且通常需要在离婚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