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1、根据我过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可能会产生以下赔偿内容:
医疗费,一般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都需要就医治疗,而这一笔费用应当由造成侵害的一方承担;
误工费,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如果受伤比较严重,那么可能会产生住院等情形,住院或者在家里面修养导致受伤人员不能够正常上班,侵害方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住院费,如果受害者因为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其产生的住院费应当由侵害方承担;
伙食补助,这里的伙食费是受害方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如果其在家修养则不用支付这一笔费用;
医药费:某些受害者收到特殊的侵害,需要指定的营养补给,所以医药费也需要由侵害方承担;
康复费、残疾器材辅助费、抚养费等,比如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方一定的身体残疾,那么因为需要进行术后康复,以及聘请相关人员对受害者进行生活料理,所产生的费用也应当由侵害方承担;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交通事故情节严重的,导致受害者直接死亡,受害者死亡后,其亲属为其料理身后事所支出的相应费用应当由侵害方承担;
2、如果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比较严重 ,可能导致受害方产生重疾或者是死亡,那么受害方可以向侵害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造成受害方死亡的,那么受害方的家属可以申请支付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其赔偿的标准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侵害方的经济情况等相关因素进行确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