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基本要件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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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过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可能会产生以下赔偿内容 医疗费,一般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都需要就医治疗,而这一笔费用应当由造成侵害的一方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基本要件

1、根据我过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可能会产生以下赔偿内容:

医疗费,一般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都需要就医治疗,而这一笔费用应当由造成侵害的一方承担;

误工费,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如果受伤比较严重,那么可能会产生住院等情形,住院或者在家里面修养导致受伤人员不能够正常上班,侵害方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住院费,如果受害者因为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其产生的住院费应当由侵害方承担;

伙食补助,这里的伙食费是受害方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如果其在家修养则不用支付这一笔费用;

医药费:某些受害者收到特殊的侵害,需要指定的营养补给,所以医药费也需要由侵害方承担;

康复费、残疾器材辅助费、抚养费等,比如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方一定的身体残疾,那么因为需要进行术后康复,以及聘请相关人员对受害者进行生活料理,所产生的费用也应当由侵害方承担;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交通事故情节严重的,导致受害者直接死亡,受害者死亡后,其亲属为其料理身后事所支出的相应费用应当由侵害方承担;

2、如果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比较严重 ,可能导致受害方产生重疾或者是死亡,那么受害方可以向侵害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造成受害方死亡的,那么受害方的家属可以申请支付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其赔偿的标准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侵害方的经济情况等相关因素进行确定。

交通事故的赔偿可以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那么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就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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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特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应为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和急救站等机构。如执业助理医师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为非法行医,就不能适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处理,而只能适用《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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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损害责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按常人的理解,医疗活动是指有医疗的活动。其实不然,病人在医院进行的身体检查、医疗器械的植入、对病人的诊断、护理、康复和观察都属于医疗活动。但对于没有通过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和其他具有创伤性医学技术的美容活动不认为是医疗活动。
4、医疗损害责任是因患者人身权益受损害而发生的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因病人身体、健康、生命权被医疗机构损害而产生的责任,损害原因是过失。其中造成病人健康权损害是指造成病人的人身损害;造成病人生命权损害是指造成病人死亡;造成病人身体权损害是指病人的身体组成部分的实质完整性以及形式完整性的损害,即造成了病人人体组成部分的残缺,或是未经病人同意非法损害了病人身体。
5、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替代责任又称为间接责任、转承责任、延伸责任,是指责任人为他人的行为和自己管理的物件所致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替代责任的最基本特征是责任人和行为人分离,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就是典型的替代责任,实施医疗损害行为的是医务人员,但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医疗机构。而且只有医疗机构在自己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对于有过失的医务人员才能对其行使追偿权。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在《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这就是不真正连带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最终归属者是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而不是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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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甲方:甘肃××景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陈海×,男,1963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略),系受害人陈××之父。 2007年10月3日16时26分许,受害人陈××在××景区乘游船游玩时不幸落水,已下落不明达S天,至今找寻不到尸体,已无生还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相关的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抚养费、赡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23万元。 二、付款时间及办法: 三、保险费事项: 四、工资事项: 五、向申请宣告死亡事项: 六、搜寻尸体事项: 七、资料的提供事项: 本协议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部门若干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 乙方: 时间: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真实、合法的活动。赔偿是赔偿义务人给补偿权利人造成的物质、人身和精神损害给予相应的补偿行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如何赔偿及赔偿的数额、方式、范围等所达成的协议,称为赔偿协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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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甲方:甘肃××景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陈海×,男,1963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略),系受害人陈××之父。 2007年10月3日16时26分许,受害人陈××在××景区乘游船游玩时不幸落水,已下落不明达S天,至今找寻不到尸体,已无生还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相关的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抚养费、赡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23万元。 二、付款时间及办法: 三、保险费事项: 四、工资事项: 五、向申请宣告死亡事项: 六、搜寻尸体事项: 七、资料的提供事项: 本协议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部门若干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 乙方: 时间: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真实、合法的活动。赔偿是赔偿义务人给补偿权利人造成的物质、人身和精神损害给予相应的补偿行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如何赔偿及赔偿的数额、方式、范围等所达成的协议,称为赔偿协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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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一、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二、甲乙双方同意按照 : 承担责任。即甲方承担 %的责任,乙方承担 %的责任; 三、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因乙方人身损害所实际发生的和其他由甲方垫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已由甲方全部垫付;待乙方新合疗报销后,按各自承担比例结算。结算支付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即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发生的任何费用; 四、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二次手术费、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人身损害损失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由甲、乙双方签字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一次性补助金为甲、乙双方所自愿协商之数额;或与法定数额有所出入,乃为乙方自愿对之合法权利进行的适当处分; 六、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并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护理、营养、交通等相关费用;乙方自行决定此费用的分配方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仲裁等方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伤害等有关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对乙方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负有过错或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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