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静律师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的教育背景,还曾在行政单位任职多年,在法院系统担任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的处理,并且担任过多家银行、央企和各类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此外,她还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以及兵X农十一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兼职仲裁员。
在合同事务和劳动争议案件中,吴静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超龄人员用工争议案件中,死者何XX于2024年12月入职某清洁服务公司,2025年1月1日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其家属请求确认何XX与某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吴静律师接受某物业公司委托应诉,围绕主体资格、用工关系、法律规定等关键点展开抗辩。她指出何XX事发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双方仅处于面试、体检阶段,未建立实际用工关系;何XX此前系某清洁服务公司员工,外包合同交接期间尚未完成入职手续,与物业公司未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且法律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再成立劳动关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物业公司避免了巨额工亡赔偿风险。
在大额玉石买卖欠款纠纷中,委托人赵XX长期从事玉石批发业务,被告马某某多次采购和田玉后累计拖欠货款。吴静律师代理诉讼,指出买卖合同关系真实有效,被告应依法支付全部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如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及年利率3%的逾期损失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吴静律师全面梳理证据,精准把握调解时机,既实现货款全额追回,又争取到逾期损失补偿,还设置违约强制执行条款,为回款提供双重保障。
在劳动争议高额索赔案中,原告王X以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未缴社保等为由,将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共计126831.5元赔偿。吴静律师接受公司委托应诉,针对各项不合理诉求逐项抗辩。她指出原告周六为值班并非加班,值班内容为辅助性、可休息事务,且制度已公示并经原告签字确认,不应支付加班费;原告系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属于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部分扣款无依据,应依法核算工资。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核心抗辩意见,驳回加班费、经济补偿金两大核心高额诉求,仅支持合理工资部分,为企业实现重大减损。
这些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对于合同纠纷,明确了超龄人员用工关系的认定标准,为企业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参考;在大额买卖欠款纠纷中,展示了如何通过精准梳理证据和把握调解时机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争议方面,区分加班与值班、主动离职与被迫解除的方法,为企业处理劳动用工问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合规抗辩思路,有助于规范企业劳动用工流程,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总之,吴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众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在乌鲁木齐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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