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联案件生效判决成关键线索
在XX集团与乙房地产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案件历经多次关联诉讼,法律关系复杂,证据零散,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工程量、工程总价款争议极大。付红亮律师在全面梳理案件脉络时,注意到关联案件生效判决书这一关键细节。这些判决书记录了XX公司实际施工范围、工程量的生效认定事实。
细致挖掘与证据固定
付红亮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开展证据攻坚。从数百份原始施工资料中,系统整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签证单、工程变更文件、监理记录、施工日志等。同时,调取关联案件生效判决书,将其中关于XX公司实际施工范围、工程量的认定事实进行固定。核对双方付款凭证、银行流水、代付农民工工资记录,梳理乙公司已付款、代付款明细,剔除重复记账、虚假付款、非施工范围扣款。结合乙公司在关联案件中提交的单方结算单,固定计价标准、建筑面积的自认事实,明确工程总价款计算依据。
庭审精准抗辩
一审庭审中,针对乙公司“一事不再理”的抗辩,付红亮律师主张前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现补充完整证据,符合“待证据充分另行起诉”的条件,本案不构成重复起诉。对于“工程量、价款无法确定”的抗辩,提交乙公司自认的结算单、关联案件生效认定的建筑面积,明确工程总价款;指出乙公司扣留完整施工资料,导致无法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面对“违法分包、质量瑕疵”的抗辩,提交工程验收记录、交付证明,证明工程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乙公司主张无事实依据。这一系列基于关联案件生效判决及其他证据的精准抗辩,使得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全部核心代理意见。
二审稳守成果
乙房地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理由包括一审采信单方结算单错误、工程量认定有误、扣款核算不当、诉讼主体不适格等。付红亮律师继续代理二审,针对上诉理由开展精准抗辩。重申乙公司结算单系诉讼中提交的调解意见,已构成自认,一审采信合法;提交关联案件生效判决、施工签证单,证明工程量认定有充分事实依据;逐项核对扣款凭证,指出乙公司上诉主张无证据支撑,一审扣款核算准确;依据合同相对性,明确XX集团作为签约施工方,诉讼主体适格。二审法院审理后,完全认可付红亮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乙房地产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这一关联案件生效判决的细节,成为了整个案件的突破口。它帮助付红亮律师在一审中明确了工程总价款、施工范围等关键事实,有力反驳了乙公司的抗辩;在二审中,进一步巩固了这些事实,使得法院维持了一审原判。最终,成功帮助XX集团追回一千三百余万元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解决了企业长期困扰的欠款难题,彰显了关键细节在案件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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