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工伤领域,杨洋曾代理一起工亡家属维权案。王某某与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用工单位。2021年11月26日,王某某上班前换衣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局认定视同工伤。然而,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且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派遣资质,将王某某二次派遣至内蒙古某某特种钢管公司,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杨洋精准锁定违法二次派遣核心争议,夯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用工过错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无劳动关系”“无过错”等抗辩,全程代理仲裁、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亡待遇91万余元,判令两公司连带担责,最大限度维护了工亡家属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纠纷方面,2023年34月,胡某某向俞某某借款,2024年3月14日出具欠条确认欠款62万元。欠条约定分期还款、违约可一次性主张全部欠款,胡某某连带担保,实现债权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胡某某还款部分款项后剩余未还构成违约。杨洋精准锁定欠条核心证据,明确借款人违约事实与担保人连带保证责任,清晰核算欠款金额,主张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庭审中高效举证质证,应对被告抗辩,推动法院全额支持本金16.9万元及律师费5000元,并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帮当事人快速追回欠款。
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2024年3月20日,赵某某与武川县某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支付定金40万元。涉案土地为村集体土地,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未报备,且赵某某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告发现合同违法后全额退还40万元,赵某某以被告单方违约为由诉请解除合同、赔偿定金18万元。杨洋精准抓住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核心,提出合同无效抗辩,论证定金条款无效,提交类案支撑“同案同判”,清晰梳理土地流转法定程序,有力反驳原告违约主张。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原告18万元赔偿请求,为委托人避免了经济损失。
除了这些案件,杨洋还担任呼和浩特市村(居)法律顾问,为基层群众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与纠纷化解服务。他持有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具备专业劳动法律监督与合规服务能力。在执业过程中,杨洋始终秉持客观公正,深耕本土实务,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注重法理与情理结合,以专业能力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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