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子的时候,大家都希望顺顺利利拿到房。可有时候会遇到糟心事儿,开发商破产了,这时候就涉及到一堆债务问题,其中建筑工程款能不能优先偿还就是很多人关心的事儿。建筑工人辛辛苦苦盖房子,要是工程款不能优先拿到,他们的权益就没法保障;对于购房者来说,也和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毕竟房子的建设和工程款的支付情况紧密相连。那开发商破产时,建筑工程款到底能不能优先偿还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有个小型商业楼建设项目,开发商没按约定给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就可以依据这个法律规定,和开发商协商将商业楼折价,或者请求法院拍卖,用所得款项优先偿还工程款。
二、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
行使优先受偿权是有条件的。首先,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建设工程,质量要符合标准。要是工程质量不合格,经过修复后还是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就不能主张优先受偿权。其次,承包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权利。一般来说,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比如一个住宅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完工后,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工程款,承包人就得在规定时间内采取行动,不然就可能丧失优先受偿权。
三、与其他债权的清偿顺序
在开发商破产的情况下,建筑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是优先于普通债权的。普通债权就是那些没有担保等特殊情况的债权。但是,建筑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要落后于已经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消费者的债权。比如,一个小区项目破产,已经有很多购房者交了大部分房款,这些购房者的权益是优先于建筑工程款受偿的。然后才轮到建筑工程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
四、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比如,建设一个工厂,工人的工资、购买建筑材料的费用等属于优先受偿的范围,而因为开发商违约导致承包人多支付的违约金等就不属于优先受偿范围。
开发商破产后,建筑工程款优先偿还的问题解决了,可后续还有很多事儿可能冒出来。比如,优先受偿权的具体金额确定可能会有争议,工程款和其他债权的清偿比例怎么确定也可能引发纠纷。要是遇到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自己处理起来可不容易。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棘手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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