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续展商标在宽展期过后未办理续展手续,商标专用权就会消灭。此后他人抢注该商标的行为一般不构成侵权。
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有六个月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办理,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专用权消灭后,原商标权人不再享有该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所以,通常情况下原商标权人不能起诉抢注者侵权。不过若抢注者存在恶意,比如知晓原商标有一定影响力仍进行抢注等,原商标权人可收集证据,依据《商标法》中关于恶意抢注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未续展商标被抢注能起诉对方侵权吗
未续展商标在期满注销后,原商标权人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此时他人抢注一般不构成侵权,起诉对方侵权通常难以得到支持。
商标有效期满,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在此期间未办理的,有六个月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办理,商标将被注销。注销后,该商标进入公有领域,他人可依法申请注册。
不过,若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恶意抢注,原商标有较高知名度,原商标权人可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提出异议;若已注册,可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三、未续展商标被抢注起诉侵权能否获支持
一般而言,未续展商标被抢注后起诉侵权较难获支持。商标有效期满,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续展,未续展的,期满后商标权消灭。原商标权人不再享有该商标专用权,他人抢注并使用不构成对已失效商标的侵权。
不过,若原商标有较高知名度,他人恶意抢注并使用,原商标权人可尝试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权,证明对方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但需承担较重举证责任,证明对方恶意及自身损失。
在了解未续展商标在宽展期过后未办理续展手续,商标专用权就会消灭,他人抢注一般不构成侵权这一情况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原商标在市场上已积累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客户群体,商标专用权消灭后,原商标权人如何继续维护品牌的影响力。另外,若原商标权人发现抢注者有恶意抢注行为,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时,具体的证据收集和流程该如何操作。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在商标续展、抢注等方面还有其他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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