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各类刑事案件中,诈骗罪往往因其涉及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而备受关注。程某就陷入了这样一场困境,他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羁押于看守所。从表面上看,案件证据对他十分不利,程某通过虚构“姐姐”身份,与被害人建立信任关系,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钱款,累计金额达148800元,属于诈骗罪中“数额巨大”的范畴,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的程某和他的家人,如同置身于黑暗的深渊,焦虑与无助充斥着他们的内心。
就在这个时候,冯从福律师介入了此案。冯从福律师拥有诸多突出优势。他深耕宁德12年,熟悉本地司法环境、裁判规则及人脉资源,这使得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够更加高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同时,他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扎实,逻辑严谨,文书专业,庭审表现力强。而且他聚焦刑事辩护等四大核心领域,有千余件案件的实战经验,能精准预判案件走向,制定最优策略。
在过往的工作中,冯从福律师也凭借这些优势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刑事案件。他曾处理过一起性质相近的诈骗案件,同样是证据看似确凿的情况。他凭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这充分证明了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能力和专业素养。
在程某的案件中,冯从福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优势。在侦查阶段,他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认罪认罚,建议程某如实供述、配合调查,为后续认罪认罚程序打下基础,争取从宽处理。同时,他积极与家属沟通,说服并协助当事人亲属全额赔偿被害人1488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这一举措极大地降低了案件的社会危害性,成为本案最关键的量刑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他让程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接受公诉机关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虽然关于缓刑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他基于案件事实向当事人客观分析了缓刑的难度,避免当事人产生不切实际的预期。同时,通过充分阐述从轻情节,确保刑期未突破法定最低幅度。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对于“数额巨大”的诈骗案件,三年有期徒刑已是法定最低刑,体现了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的最大从宽效果。
冯从福律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理想的结果。不仅让当事人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也为其后续改造和回归社会创造了较好条件。这正体现了他对法律公正的追求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也让我们看到了一名优秀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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