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会不会判死刑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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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故意杀人罪是被判处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判处死刑,什么样的情况不判处死刑(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是否判处死刑,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界限。只能说故意杀人有死刑处罚,但并不是一定要处死刑。
故意杀人罪会不会判死刑

一、构成故意杀人罪会不会判死刑

死刑将会逐渐减少,控制使用。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仍然保存,并因适用死刑,而昭示刑罚的威慑力。

故意杀人罪是被判处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判处死刑,什么样的情况不判处死刑(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是否判处死刑,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界限。

二、什么样的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

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

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

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

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处死刑的几率极大;

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人的;

5、栽赃、嫁祸于他人而杀人的;

6、为毁灭罪证杀人的;

7、劫掠财物,图财害命杀人的;

8、因歼情杀人的;

9、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如不顾被害人哀求呼救连续打杀、溺水、沉井等;

10、残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杀人的;

11、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或以其他方法将尸体销毁的;

12、杀死多人的,此处多人,指2人及以上;

13、极度狂妄,在特定场合杀人的,如在会议过程中,故意杀人等;

14、多次故意杀人的,此处多次,指2次及以上;

15、杀死孕妇的;

16、故意杀人后抗拒抓捕造成新的犯罪或严重后果的;

17、因被害人的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8、杀害社会活动人士、科学家等知名人士的,如杀害外国人,同样的情况,将比杀害国人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19、杀害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在呼吁保护弱势群体的形势下,杀害弱势群体成员,显然将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20、故意杀人行为涉及某段时期特殊形势,如顶风作案的;

21、故意杀人行为触及民愤,民愤极大的;

22、其他情况。

结合《刑法》中关于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来看,其中最高的处罚也就是判处罪犯死刑,然而绝不是只要认定构成此罪,最终就一定要判处犯罪分子死刑。这里还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考虑,不同的犯罪情节下,虽然都是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是给予犯罪分子的处罚却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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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死了会判死刑吗
故意杀死了会不会判死刑要看具体案情。《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一般实践中是否会判死刑还需要考虑许多因素,例如犯罪情节、犯罪手段、社会危害程度等等。如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极大,那么可能会被判死刑。若是对故意杀死了会判死刑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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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自杀自杀会判死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实践中有自首情节的会从轻处罚,一般不判死刑。 但是,要注意: 1、自首如何认定。主动到公安机关,警察未主动抓捕,只能叫投案,投案不等于自首,投案完了主动如实交待自己的问题,那才是自首。如果投案后隐瞒事实,故意说谎,可不认定为自首。 2、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即使有自首情节也要看具体案情,行为的恶劣程度:影响恶劣,手段残忍,或是有其他后果的,也可能判死刑。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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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会判死刑吗
不会,要看许多其他因素,如杀人的手段,场合,杀人的原因,等等。根据情节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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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会不会判死刑?
故意杀人罪是被判处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判处死刑,什么样的情况不判处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是否判处死刑,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界限。只能说故意杀人有死刑处罚,但并不是一定要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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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时砸死人,算不算误杀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刑法,跳楼砸死人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承担什么刑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倘若跳楼者是意外坠楼,此事件则应认定为意外事件,而不应当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倘若行为人是故意跳楼,且跳楼时明确知道楼下有人活动,可以预见自己跳下去可能砸中他人并致其死亡的结果,此时放任结果的发生,则是间接故意的罪或伤害罪。  而如果跳楼者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砸死他人的结果的发生,则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此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可以从下面四个方面分析:
1、客体。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的一种,它是人们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权利。在上述事件中,跳楼者均造成了吆喝生意男子或李老太或某女生的死亡结果,严重侵害了他们的生命权。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2、客观方面。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具有因行为人的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客观上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上述事件中,吆喝生意男子或李老太或某女生均因跳楼者的跳楼行为而死亡,具备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方面要件。如果事件中的受害人没有死亡或因及时抢救而生还,则跳楼行为人邓某、魏某等就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而应按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论处。
3、主体。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上述事件中,邓某、魏某等均已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要件。
4、主观方面。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正如前文所述,在上述事件中,跳楼者邓某、魏某等与受害者李老太、女生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对她们的死亡主观上既无伤害的故意又无的故意,但跳楼者邓某、魏某等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却因自己的情绪而没有预见到。其主观上出于过失,故对跳楼者邓某、魏某和李某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应根据其有无从轻、减轻的情节等具体情况,对跳楼砸死人的行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跳楼者追究事刑事责任。无论跳楼者是否死亡,能预见而未预见到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死亡,在法律上均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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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会不会判死刑
要看许多其他因素,如杀人的手段,场合,杀人的原因,等等。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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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跳楼自杀砸死人,算是误杀吗?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刑法,跳楼砸死人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承担什么刑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倘若跳楼者是意外坠楼,此事件则应认定为意外事件,而不应当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倘若行为人是故意跳楼,且跳楼时明确知道楼下有人活动,可以预见自己跳下去可能砸中他人并致其死亡的结果,此时放任结果的发生,则是间接故意的罪或伤害罪。  而如果跳楼者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砸死他人的结果的发生,则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此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可以从下面四个方面分析:
1、客体。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的一种,它是人们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权利。在上述事件中,跳楼者均造成了吆喝生意男子或李老太或某女生的死亡结果,严重侵害了他们的生命权。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2、客观方面。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具有因行为人的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客观上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上述事件中,吆喝生意男子或李老太或某女生均因跳楼者的跳楼行为而死亡,具备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方面要件。如果事件中的受害人没有死亡或因及时抢救而生还,则跳楼行为人邓某、魏某等就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而应按照《刑法》第234条的规定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论处。
3、主体。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上述事件中,邓某、魏某等均已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要件。
4、主观方面。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正如前文所述,在上述事件中,跳楼者邓某、魏某等与受害者李老太、女生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对她们的死亡主观上既无伤害的故意又无的故意,但跳楼者邓某、魏某等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却因自己的情绪而没有预见到。其主观上出于过失,故对跳楼者邓某、魏某和李某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应根据其有无从轻、减轻的情节等具体情况,对跳楼砸死人的行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跳楼者追究事刑事责任。无论跳楼者是否死亡,能预见而未预见到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死亡,在法律上均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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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会被判死刑吗
故意杀人是否会被判死刑,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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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将胎儿杀死,是故意杀人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将胎儿致死属于故意吗 在我国,胎儿没有出生,并不属于完整的自然人,如果故意将胎儿致死,不属于故意,但是对于孕妇,是一种伤害,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还需要给予民事赔偿。 在西方学术界,胎儿是不是“人”的问题,大体上分为两派,强的保守派观点认为胎儿就是人,具有与成人一样的权利,因而,一切形式的人工流产都是不道德的、非法的,甚至是犯罪,应该受到惩罚。强的自由派观点则相反,认为胎儿不但不是人,而且不过是母亲的一块组织,甚至和阑尾差不多,还不如、马等动物。因此,胎儿没有任何权利。人工流产在任何阶段、基于任何理由在伦理学上都是可以接受的。强硬的保守派观点、自由派观点由于过于极端,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难以为多数人接受,因此又有很多中间派观点产生。所有各派的争论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1)胎儿的本体论地位,即“胎儿是不是人”?什么时候成为人?如果胎儿不是人则是什么样的实体; (2)胎儿的道德地位,即“胎儿是否拥有任何权利”,拥有什么权利?笔者认为,由于“胎儿是不是人”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科学意义上的事实判断问题,也必然涉及到什么是“人”的解释问题,解释则必然带有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价值判断或者道德判断的因素。所以“胎儿是不是人”的这两个方面,只能是一个大体上的区分,二者是一个硬币不可截然分开的两个侧面。 我国刑法通说与司法实践采取的是呼吸说,即胎儿在母体之外,且能够根据自己的肺部呼吸时,才是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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