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某仲裁庭内,周依洁律师代表某房开公司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该房开公司为某村经济合作社代建三产返回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但村经济合作社迟迟未结尾款。周依洁律师当庭提交了工程建设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款结算单等证据。这些证据整齐地摆放在律师面前的桌子上,书记员在一旁快速记录着。对方律师对部分证据的关联性提出质疑,认为有些单据不能直接证明工程款的实际金额。法官仔细查看证据,要求双方进一步说明证据的来源和用途。
周依洁律师开始阐述观点,指出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村经济合作社应支付尾款28127073元以及迟延支付违约金。律师条理清晰地分析了合同条款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细节。对方律师则强调工程存在一些质量问题,需要扣除相应的费用,并且不认可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双方展开激烈辩论,周依洁律师针对对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指出这些问题在验收时已经解决,有相关的整改报告为证。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观点,不时记录重点内容。
仲裁裁决环节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仲裁庭作出裁决。支持了房开公司主张的大部分工程款,并支持了迟延支付违约金。最终为房开公司执行到了32239561.11元。周依洁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89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房屋拆迁领域与知识产权领域。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展现了她在建设工程纠纷方面的专业能力。
除了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周依洁律师还处理过其他类型的案件。在土石方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中,周依洁律师代理一方就对方的违约行为申请仲裁。该案历经3次开庭,又组织4次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周依洁律师同样提交了大量证据,包括网络拍卖文件、合同履行记录等。对方律师对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周依洁律师通过详细说明证据的获取方式和相关证明力,有力地回应了对方的质疑。最终该案裁决对方赔偿损失1912454.20元。
在行政案件方面,周依洁律师也有出色表现。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行政案件中,她代理的当事人认为第三人审批建房未经四邻同意,起诉要求撤销规划许可。周依洁律师在庭审中指出第三人审批材料存在瑕疵,法官经过审理,最终达成调解,相关部门同意当事人将自己的房屋拆旧建新。在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行政案件中,周依洁律师代理当事人起诉相关部门,最终达成调解一致,相关部门撤回了行政拘留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周依洁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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