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X年,在西藏日喀则,我朋友X某遭遇了一场棘手的法律纠纷——被指控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当时情况十分严峻,公诉机关指控X某在实际经营公司过程中,在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让9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高达5000多万,其中已抵扣税额近500万,且认为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额巨大。这意味着X某可能面临重刑,我和X某都感到无比担忧和无助。
后来,经人介绍,我们找到了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的卓玛律师。了解到卓玛律师执业证号为15402202011192599,服务地区正是西藏日喀则。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尤其专精刑事案件,占比约50%。起她担任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2026年起担任律所主任律师,还曾被聘用为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和会保障局聘用仲裁员等多个职务,并且被评为日喀则市优秀律师等多项荣誉。
委托卓玛律师后,她迅速展开行动。首先,在接到委托后的一周内,她就前往法院全面阅卷。在法院的档案室里,她仔细查阅每一份卷宗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这让我们看到了她的专业和严谨。通过这次阅卷,她发现了案件中存在的一些关键问题,比如X某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情况。接着,她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X某。每次会见,她都会详细询问案件的具体情况,了解X某在事件中的角色和行为。这些会见让她更加全面地掌握了案件事实,也为后续的辩护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之后,卓玛律师根据阅卷和会见了解到的情况,撰写了详细的辩护意见。她从多个方面进行辩护,包括对指控无真实交易情况下开具发票有异议、对抵扣事实有异议、犯罪数额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以及罪名定性异议等。在法庭上,她清晰有力地阐述了这些辩护意见,让法官和公诉人都对案件有了新的认识。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虚开及认证、抵扣行为系X某实施,公诉机关指控X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名不予支持,改判X某逃税罪。这个结果对X某来说意味着他避免了可能的重刑,刑罚得到了极大的减轻。也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卓玛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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