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缘起
某村集体改制建筑企业的原始出资村民姜先生,遭遇了企业资产被侵占的困境。该企业于1997年改制为股份制合作企业,姜先生等43名村民实际出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建设了办公楼、库房等固定资产。然而,企业原管理人员赵某、王某、吴某另行注册新公司,将原企业资产转移,并谎称仅为企业名称变更,未取得全体出资村民同意,长期侵占企业房产及经营利润。姜先生委托刘大庆律师,以股东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三被告返还企业利润、赔偿经济损失。
调查取证
刘大庆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调取企业改制档案、工商登记资料、土地及房产权属档案等关键证据。在这个过程中,刘大庆律师仔细核对每一份文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固定了被告另行设立新公司、转移原企业资产、虚构名称变更等核心事实。这些证据成为后续诉讼的关键支撑。
诉讼推进
刘大庆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为依据,代表原告向一审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涉案土地出让档案、地上建筑物权属登记资料。在查阅这些资料时,发现存在手写材料虚假记载“原企业名称变更为新公司”的情况。同时,经法院核查工商档案,确认原建筑企业与新注册公司并非同一法律主体,被告行为涉嫌非法侵占企业资产。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相关行为已超出普通民事经济纠纷范畴,存在经济犯罪嫌疑,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处理。原告不服一审裁定,继续委托刘大庆律师提起上诉。刘大庆律师在上诉中主张本案已向侦查机关报案但未予立案,驳回起诉将导致当事人失去救济途径,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
理念践行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刘大庆律师始终秉持“秉正义之心,持果敢执行,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理念。在与当事人沟通时,刘大庆律师将这一理念写在了给当事人的案件分析报告的首页,让当事人感受到律师的决心。在面对复杂的民刑交叉案件时,刘大庆律师果敢执行,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维权途径,全面收集证据,推动案件向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
最终结果
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对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结合案件证据与民刑交叉案件处理规则,对本案性质作出最终认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虽然一审和二审均驳回了起诉,但案件被移送至刑事程序,为当事人搭建了从民事维权到刑事追责的合法路径。刘大庆律师在案件结束后,在工作记录本上写下:“秉正义,执果敢,护权益,为当事人全力以赴。”再次强调了自己的执业理念。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刘大庆律师在处理复杂民刑交叉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坚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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