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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XX自2013年起在某某小学做保洁,后被安排与某某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后公司继续用工却未续签。姚XX签了“权利义务结清”的离职证明,却未获经济补偿。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仅支持部分二倍工资差额,驳回经济补偿诉求。此时,姚XX委托了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执业9年的吴丽玉律师提起一审诉讼。
吴丽玉律师凭借深耕福州法律服务领域多年积累的经验,熟悉本地劳动争议案件司法惯例。接受委托后,她第一时间精准梳理案情,明确核心争议是姚XX签离职证明未获补偿能否再主张权益,还梳理了劳动关系主体、工作年限等要点,预判被告会以离职证明抗辩并提前制定策略。
在证据收集方面,吴丽玉律师指导姚XX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重点核实劳务派遣安排合理性和工作年限连续性,固定姚XX未获经济补偿的佐证,反驳被告“双方权利义务已结清”的理由,为一审改判奠定基础。这得益于她秉持精细化服务理念,注重证据收集与风险预判。
庭审中,针对被告以离职证明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抗辩,吴丽玉律师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X》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离职证明中“权利义务结清”应以劳动者实际获补偿为前提,未获赔则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补偿义务,成功突破法律难点。她始终坚持“严谨负责、精准判断、高效服务”的执业理念,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最终,一审法院改判支持经济补偿,判令某某公司支付姚XX二倍工资差额8702.52元、经济补偿金34810.08元,某某小学对经济补偿金承担连带责任,姚XX共获赔43512.6元。吴丽玉律师以专业素养与高效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在福州本地法律服务市场拥有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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