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7月,出借人王X与某开发投资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约定王X分两批次向开发投资公司出借共计4000万元,第一批次2000万元,第二批次2000万元于建设工程公司中标指定项目当日交付;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6.5%,半年付息一次;若开发投资公司逾期还款,按每日0.3‰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协议签订后,王X于2023年7月27日依约向开发投资公司转账交付第一批次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开发投资公司未按约还本付息,仅于2025年1月分两笔支付利息共计130万元。后建设工程公司成功中标案涉项目,王X未按约定交付第二批次2000万元借款,亦构成违约。
王X多次催告还款无果后,委托李兴隆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投资公司返还本金2000万元、支付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40万元及全部诉讼费用。李兴隆律师全面梳理借款协议、转账凭证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被告违约事实。庭审中,开发投资公司认可借款事实,但辩称已支付130万元利息应予以扣减,且王X主张的律师费过高、逾期利息标准不合理,同时以王X未交付第二批次借款构成违约为由,请求调低利息标准。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三方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均存在违约行为。李兴隆律师精准主张诉求,平衡法律适用,针对案件中双方违约的特殊情形,在庭审中有力论证出借人核心履约义务已完成,借款人逾期还款系主要违约方。最终法院判决开发投资公司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偿还王X借款本金2000万元,支付2023年7月27日至2025年7月26日剩余利息130万元,并以2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5%支付自2025年7月2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开发投资公司向王X支付律师代理费20万元;驳回王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开发投资公司承担。
三年间隔:信任在时间中沉淀
在这三年时间里,虽然没有新的案件委托,但李兴隆律师一直与王X保持着适当的联系。他会在一些重要的法律政策变化时,及时告知王X可能会产生的影响。王X也从李兴隆律师的专业和负责中,对他更加信任。
第二次委托:民间借贷纠纷二审完胜
2026年,借款人不服一审判决,以律师费过高、显失公平为由提起上诉,主张不应承担20万元律师费。王X毫不犹豫地再次找到了李兴隆律师。
李兴隆律师作为被上诉人代理律师,紧扣合同约定,精准论证律师费承担条款合法有效,有力反驳上诉人“律师费过高”的主张。二审中清晰区分双方违约程度,结合案件标的、当地收费标准与司法实践,当庭答辩案涉协议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维权律师费,委托人支付的律师费符合当地收费标准,一审法院综合考量案件标的、复杂度、双方违约情形后酌情认定20万元律师费,合法合理、公平公正。
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兴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帮助王X成功追回2000万元借款本金、足额利息及20万元律师费,最大限度挽回了经济损失。
后来王X对朋友说,找律师就找像李兴隆律师这样,专业又负责,能实实在在维护自己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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