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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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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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自愿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多缴多得。具体领取多少,根据个人缴费档次以及当地补贴政策而定,以当地社保部门答复为准。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标准:按照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发放。若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依法继承。
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是什么?

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自愿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多缴多得。具体领取多少,根据个人缴费档次以及当地补贴政策而定,以当地社保部门答复为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标准:按照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发放。若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依法继承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分为缴费标准、缴费基数及老年生活补助。以新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例: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新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分别按照5%、10%、20%、30%的比例按年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参保居民自主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也可以在60周岁前选择一次性缴费(必须缴足15年),或在60周岁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一次性缴费或补足缴费,只能选择按10%及以上的比例缴费。

综上所述,我国农业人口很多,不少农民没有工作就在家务农,其可以购买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这样等年老后也有养老金待遇,减轻子女的赡养负担。目前,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档次一般有12个,有的地方是6个,具体看当地政策是什么,领取养老金的标准按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综合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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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意见:
1、涉及农村土地确权争议,对乡镇处理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县(区)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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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低保最低保障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以广东省为例,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 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650元, 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550元, 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386元, 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260元,而对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 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现今各地对于农村低保的补助越来越重视,领取金额也在逐年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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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满60周岁。如果农村双女户符合以上条件,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以得到每人每月80元的奖励。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期间,因死亡退出奖励扶助范围的,由其亲属领取该半年的扶助金,无亲属的,由村委会领取并纳入公共资金。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确认程序:l.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本人应当在达到60周岁的前一年份的5月31日前(2005年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在当年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簿和婚姻、生育证明复印件等一并交村民委员会。本年度新增的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但因故未纳入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的,应纳入下一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4.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5.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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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户口领取失业金需要农村户口的失业人士凭单位开具的解雇证明,到当地劳动局的社保窗口领取失业金领取表格,并到单位盖好章,交回社保部门盖章后,即可到指定的银行一次性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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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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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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