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在丁X涉嫌猥亵儿童罪的二审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林晓律师站在辩护席上,目光坚定地对案件证据进行质证。回溯到2024年8月3日15时许,丁X在游乐场与9岁的江甲X有肢体接触,后江甲X家人报案,一审法院认定丁X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丁X不服上诉,林晓律师接手此案后,全面梳理卷宗。他发现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时存在男性民警参与、亲属插话干预等程序瑕疵,这影响了被害人陈述的独立性与真实性。同时,证人黄XX与被害人有利害关系,其部分证言属传来证据,证明力不足。现场监控录像也无法清晰显示双方接触的具体部位和动作细节,不能排除丁X系正常玩闹的合理怀疑。
林晓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本科,自2009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深知证据在刑事审判中的重要性,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从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及犯罪构成要件等多方面展开深入分析。他提交丁X妻子、母亲、同事等人的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佐证丁X的日常品行及案发时的客观情况,强调本案证据未达到定罪标准,应遵循疑罪从无原则。最终,二审法院采纳部分核心观点,认定丁X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无独有偶,在唐XX故意伤害罪(致死)一案中,林晓律师同样展现出卓越的辩护能力。2005年7月3日凌晨2时许,唐XX与同乡与制衣厂保安杨XX发生争吵打斗,致被害人死亡。唐XX逃离现场,2025年6月5日被抓获。
面对案发近20年、证据细节复杂的情况,林晓律师仔细核查全部卷宗材料。他结合同案人既往判决、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明确唐XX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等关键量刑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林晓律师重点阐述唐XX作为未成年人犯罪应减轻处罚、作为从犯与被害人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的核心观点,同时针对其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积极论证从宽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不仅如此,林晓律师积极协调唐XX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进行沟通,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唐XX家属代赔经济损失9万元,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庭审中,他全面呈现辩护意见,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处唐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相比其他同案犯,唐XX获得相对较轻处罚。
林晓律师作为广东辉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还担任第九届佛山市律师协会立法工作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他秉持“以专业铸根基,以责任护公正”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等多个领域深耕,通过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和法律逻辑的严密推演,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体现了深厚的专业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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