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至2020年期间,XX公司向XX公司采购手机,双方签订23份采购合同,约定款到发货、XX公司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总货款1743万余元。XX公司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分三批申报出口退税,合计退税金额约200.53万元。然而,税务机关函调显示,XX公司上游供应商交易存在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货名货量与单据不符等异常,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异常复函,税务部门向XX公司发出通知,前两笔已退税款被要求补缴,第三笔不予退税。XX公司自行补缴税款后,产生合计约200.53万元税款损失,并主张为处理事宜支出差旅费15194元。于是,XX公司起诉要求XX公司赔偿税款损失及利息、差旅费及利息,还要求徐X、马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张雪律师接受XX公司委托后,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围绕合同无退税约定、我方无过错、原告放弃行政救济三大核心构建完整抗辩体系。协助梳理财务与交易证据,证明一人公司股东财产独立,排除连带责任。依托扎实法律适用与证据组织,在法院经两次开庭、多轮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证明案涉发票异常源于XX公司上游供应商,XX公司与XX公司直接交易真实、单据一致,XX公司无过错;合同未约定出口退税相关义务,XX公司不负有保证退税成功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XX公司未行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直接补缴税款,对损失发生存在过错;徐X、马X已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不满足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要件。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此后四年间,张雪律师并未与XX公司失去联系,偶尔会回访该公司,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是否遇到法律问题。XX公司也因为这次胜诉,对张雪律师的专业能力有了深刻认识,在公司内部也对张雪律师的服务给予了肯定。
到了2024年(假设),XX公司又遇到了一起合同纠纷。这次的纠纷与上次不同,上次是退税损失争议,而这次是关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对方公司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要求XX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XX公司再次想到了张雪律师,于是又委托她来处理这起案件。
面对新的案件,张雪律师依然保持严谨的态度。她首先重新梳理了合同条款,与XX公司相关人员深入沟通,详细了解产品生产、交付等各个环节的情况。鉴于这次案件的重点在于产品质量,她增加了对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流程记录等证据的收集。同时,她还对对方公司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对比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找出其中的差异和不合理之处。在法庭上,张雪律师依据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法律解释,为XX公司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最终,法院判决XX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驳回了对方公司的诉讼请求。事后,XX公司负责人对朋友说,选律师就看能不能在不同的案件中都把问题解决好,张雪律师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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