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诈骗罪不仅会使被害人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让他们多年的积蓄付诸东流,还会对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极大的创伤,使其陷入痛苦和绝望之中。而且此类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和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2009年9月至11月间,被告人叶某、吴某、张某经共谋后,在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双子星大厦内,招聘业务人员,以虚构的私募基金公司为幌子,骗取股民信任,收取会员费、保密费等费用,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08372元。吴某被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非法经营罪执行逮捕后,面临着法律的严惩。吴某和他的家人陷入了极度的绝望之中,他们深知诈骗罪的罪名一旦成立,吴某将面临漫长的牢狱之灾,整个家庭也将因此陷入困境。而且案件中证据看似确凿,公诉机关指控明确,这让吴某的辩护难度极大。
就在吴某一家感到无助之时,他们找到了苏湖城律师。苏湖城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领域涵盖刑事辩护及民商事诉讼。他是厦门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近千件,尤为专精于重特大复杂刑事案件辩护,同时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2019年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定为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并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
苏湖城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多年承办刑事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可能存在差异。他仔细研究案件证据,多次会见吴某,详细了解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曾经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让他知道,对于从犯的认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苏湖城律师通过对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的梳理,发现吴某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更多的是听从他人的安排和指挥。
庭审中,苏湖城律师据理力争,指出吴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他还结合吴某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经过激烈的辩论,苏湖城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叶某、吴某、张某犯诈骗罪,但吴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苏湖城律师秉持着“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成功为吴某减轻了刑罚,让吴某及其家人看到了希望,也再次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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