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纠纷的世界里,当事人常常陷入迷茫与无助,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复杂的案件,他们渴望有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为他们指引方向。唐蓝青律师,就是这样一位能够在复杂案件中精准破局的法律专家。
2019年,唐蓝青律师参与了龙胜各族自治县XX公司、刘XX、申XX等与范X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案件。2011年2月,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刘XX挂靠XX公司施工,刘XX、申XX、潘X合伙,他们将宝立广场1-5号楼基础开挖工程交给范X施工,完工后2012年1月14日进行结算,确认工程款237700元,但未约定给付期限。范X于2017年7月12日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XX公司不服上诉,认为本案已过诉讼时效,被上诉人丧失胜诉权。
唐蓝青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细致的证据梳理工作。他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工程结算单等文件,发现双方对工程款支付未约定期限。在法律适用方面,唐蓝青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提出本案属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由于没有证据表明债权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所以诉讼时效应从被上诉人起诉时开始计算,本案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唐蓝青律师的观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唐蓝青律师201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专业知识扎实。自2016年执业至今近10年,累计承办案件近千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他曾担任碧桂园房地产案件诉讼业务律师,处理诉讼案件400余件,还曾任龙胜县政务单位法律顾问,为政府调解案件近百件。他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还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使他在面对各种复杂案件时,能够迅速抓住关键问题,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法律的舞台上,唐蓝青律师就像一位冷静的观察者,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找到出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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