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28日前支付子女抚养费6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止……”这份由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清晰地为一起离婚纠纷画上了句号。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刘俊宏律师的专业付出。刘俊宏律师拥有贵州财经大学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执业2年,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及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他还是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黔南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
原告首次提起离婚诉讼被驳回后,于2025年委托刘俊宏律师再次提起诉讼。刘俊宏律师接案后,初步判断本案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及合理确定子女抚养费和财产债务分割。他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开始收集、整理相关证据,这一过程并不轻松。结婚证复印件、首次离婚诉讼的民事判决书、流动人口居住信息、子女预防接种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派出所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等,每一项证据的收集都需要耗费精力,且要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2025年4月9日案件立案,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子女抚养费金额以及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上。刘俊宏律师发表代理意见,指出原被告经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已分居三年之久,夫妻感情已无修复可能,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原告主张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符合自身实际情况;针对被告主张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原告仅认可部分共同财产,对部分债务的真实性和共同性不予认可。
在证据交换和质证环节,刘俊宏律师就双方提交的证据逐一发表质证意见。对于原告提交的核心证据,他充分论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对被告提交的部分债务证据提出异议,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夫妻感情破裂认定以及财产债务分割的相关规定进行抗辩。当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关贷款证明等证据时,刘俊宏律师又就该部分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发表专业意见,成功扭转局面,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代理意见,作出了上述判决。刘俊宏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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