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娅雯目前在江西锦添律师事务所处理刑事辩护与民商事诉讼案件。
2024年,陈娅雯接手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案。上诉人A、B、C因与被上诉人A、B、C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不服一审法院驳回其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主张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数额高达371999元、女方存在过错且因支付彩礼导致家庭困难,要求被上诉人按70%比例返还彩礼260399.3元。
陈娅雯接受被上诉人A、B、C委托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接手案件后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逐一拆解,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她提出案涉离婚协议已就包括彩礼在内的全部经济问题作出一揽子终局处理、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上诉方家庭经济条件优渥未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被上诉人无过错且为婚姻付出大量金钱与时间等代理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认可陈娅雯的代理意见,认为上诉人未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其主张,其上诉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上诉人A、B、C无需返还371999元彩礼。
除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案,陈娅雯还处理过不少其他案件。在撤销婚姻纠纷一案中,原告A以被告A婚前隐瞒精神分裂症重大疾病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陈娅雯接受被告A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围绕“被告是否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被告婚前已向原告及家人如实告知病情、原告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与被告结婚的相关证据。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陈娅雯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在诈骗罪刑事辩护案中,被告人A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涉案金额共计140436元。陈娅雯接受被告人A委托后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案件证据、核实案件细节,明确案件核心辩护方向,在庭审中围绕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赔谅解等关键情节展开针对性辩护。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陈娅雯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执业至今,陈娅雯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她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与职业操守,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用卓越办案成果赢得当事人信赖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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