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佛山市禅城区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被告A、被告B未经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被告A案发后被羁押,随即委托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孟翔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孟翔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时,协助当事人向被害单位进行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为从轻处罚奠定核心证据基础。在辩护过程中,孟律师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此外,孟律师还结合案件金额与司法解释标准,合理主张罚金区间。
最终,法院采纳了孟翔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该案表明,在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中,律师通过精准提炼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积极与公诉机关和法院沟通,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量刑结果,避免监禁刑罚对当事人家庭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中,实务存在量刑尺度的争议,当事人难以精准提炼有利量刑情节。广东孟翔律师(2012年执业,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事务、法律顾问)在代理一起同类案件时,通过会见当事人、协助赔偿取得谅解、精准论证量刑情节、与公诉机关沟通等方式,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法院最终采纳其辩护观点,判处二被告人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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